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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无天日的生活

(2005-12-27 01:12:23)
分类: 琐碎生活
 2004年7月31日,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我搬进了新居,告别了为期4个月的地下室生活。
   这间两室一厅的地下室以前住了两个人:我和老张。老张不久前搬走了,只剩我独守空房。老张在这里住了一年半,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出落得肌肤如雪,更兼长发飘飘,远远看去就是一枪版小龙女。为了摆脱暗无天日的地下室生活,老张向单位写了无数次申请宿舍的报告,字字血行行泪,领导读了老张的报告,大为感动,把申请递给另一位也缺房子住的同事,说:“你好好学习学习,照样写一篇,宿舍就有指望了。”尽管报告写得好,但房管科不为所动,仍然将无限的扯皮事业进行到底。老张绝望之下,收拾家当,搬进了办公室。前几天和老张吃饭,脸色红润如少女的老张感慨道:“住办公室就是他妈的幸福。以前在地下室一睡就是一个对倒,现在每天早晨都会被阳光叫醒,真好啊!”
   在老张逃离之后和暴风雨来临前的日子里,我独守地下室。也许是时日尚短的缘故,我对地下室的感觉还不错:宽敞,凉快,房也便宜。虽然有点潮,但还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我本来就白,头发从来不超过两寸,所以也没有被误认为冒充小龙女之嫌。另外,对于我这样习惯昼伏夜出的夜猫子而言,永远黑漆漆一团的地下室更加纵容了我这种恶习:搬进去没多久我就开始按照美国东部时间作息,这样做的后果是我打破了公司的员工迟到纪录,不过令我沮丧的是,另一项纪录也随之被刷新,那就是员工单月被罚款数额。
   我可能会在地下室里度过一段比较漫长的岁月,假如不久前那场暴雨没有把我赶上地平线的话。下雨那天,我不在家,等到家一看,已经水漫金山了。原来是下水道里的污水溢出来了。折腾了一夜,才把没脚脖子的积水清理完,但屋里一片狼藉,惨重损失已经无法挽回:我的一台显示器进了水,用电吹风吹了半天,接通电源后机器“嘭”的一声,然后就彻底黑屏。上百本放在地上的杂志和书籍,以及放在床底下的装衣服的箱子都被水泡了。
   要是雨水倒也罢了,偏偏是从下水道溢出来的,藏污纳垢。直到我搬离,一股仿佛打碎了几百吨臭鸡蛋般掺杂着霉气的臭味仍然弥漫在这间地下室里,挥之不去。我把衣服洗了,箱子放在院子里暴晒3天,末了还是忍痛送给了清洁工——没办法,比王致和臭豆腐味都大,总不能用腐乳罐装衣服吧?
   房间里潮湿的可以种蘑菇。许多东西发霉长了绿毛,衣服、开了袋的小食品等等,统统难以幸免。有天晚上我买了包花生,掉地上几颗,第二天早上一看,已经裹了一层绿毛。这个发现让我不寒而栗:既然发霉只需要一夜,那待在地下室时间明显超过花生的我,很可能在某天早上醒来就发现自己发霉了,浑身绿毛不说,耳朵眼和脖根等水草丰美的地儿说不定还会冒出几根茁壮成长的蘑菇。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场从天而降却从下水道溢出的暴雨,即使没有拯救我的生活,至少也拯救了我的工作。在过了几天湿漉漉的日子之后,我终于决心搬家。新的住处很快就找到了。很简陋,没几件家具,但好处是在23层。对于前一天还人往低处走的我来说,高高在上的生活给了我许多崭新的快乐。接连两天我都体验到了老张告诉过我的快乐:被阳光叫醒。让我更爽的是,我比老张更早感受到这种快乐:我的新居在23层,而老张的办公室则在2楼。阳光总是先到我床头,不是吗?有了这个闹钟,我这两天没迟到,并且,我开始吃早餐了:小区门口那家清真馆子的牛肉烧麦相当不错,对面河南人的鸡蛋灌饼也还凑合。
   搬家那天,把行李收拾停当了,我站在阳台上喘口气,俯身从窗口向下望,只见几只麻雀在脚下低翔。整个世界仿佛微微摇动了几下。在那一瞬间一种难以名状的滋味从我心底涌出:莫非这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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