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又发布了今年第六号公告,这是对49个部委等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其中:发改委向企业收取赞助费1340万元,国资委挤占项目资金519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挪用专项业务经费1064万元,铁道部违规收费1517万元……
几年来这样的审计报告听多了,早已见怪不怪,这回好象连媒体都没有了报道的热情。
在揭露公司违规操作,在审判贪污老总和腐败官员时,也常听到挪用、违规这些词,这些词在那些人身上是大罪,但在这些部委身上则如轻飘飘鹅毛打脸。
问题就是问题,错的就是错的,应该有人担责,必须有人担责。没有头儿的签字首肯,底下办事的哪个敢去挪用、违规?并且,出了问题的钱很可能有一部分已进了这些小“集体”中某些人的口袋。
发改委竟然也会向企业收取赞助费,国资委竟然也会挤占项目资金。还有,法院自己也挪用经费,那法官们向贪污犯宣读判决书时,还能服人?在指责下梁为什么老是那么歪时,不该想想自己这上梁是不是已经不正了呢?
49个部委等国家大单位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有些或这或那的问题,但不会有一个人出来认个错、承担责任、辞职,都明白,法不责众。
公告发布了,一切如常,平静如一潭静水,上上下下好象对这类事都已麻木,仿佛这已属社会的正常现象,可怕。(200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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