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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最牛?

(2007-03-22 19:52:02)
分类: 杂谈杂说
       前些天在网上看到了重庆一个钉子户的照片:一个已往下挖了十来米的巨大的深坑中央,孤零零残留着一坨土,仿如一座小小山峰,顶上是一户两层的小屋。网上称其为“最牛的钉子户”。不过我倒想说,最牛的或许还要数开发商,你看,他们敢于完全不理会别人的正常生活,将人家断水断电断路,权力真大心也真狠。
       今天这消息已上了正规媒体,新华社也发了报道,因为当地的法院已作出裁决,令该住户在今天之前自动搬迁,否则将强制执行拆迁。从刚才电视上播放的画面看,那小屋依然傲立着,兀自挺立在那片已拖了两年一直无法进行下去的拆旧造新大建设运动的半拉子地基上。
       我在日本时,曾看到那里报纸上报道过一则消息,说东京的机场早就准备扩建,要征收附近居民的土地,但有几户就是不同意搬迁,给多少钱也不搬,官司打了十几年也没办法,一直僵持着。因为他们的住房是有土地证的,不管你是政府行为也好、国家利益也罢,他是这一小块土地的主人,不经他同意,你就奈何不了他。所以我一直说我国的房产证都只是一纸空文,它只说明你拥有这一片空中楼阁的面积,房子倒塌了你就什么也没有了,因为你脚下的土地不属于你,那是国家的。
       由此,回过头来看,这钉子户事件就有点象是一出闹剧了,都是凭了蛮力在斗着气较着劲。
       首先,开发商自然是冲了赚钱才来开发的,那个拆迁户的要求并不离谱,只不过要求回原地按原面积给予安置(电台播报的新闻是这么说的),并非漫天要价、过分要求,那你开发商谦让点少赚点不就得了?可惜开发商的心早已尽黑,比乌鸦还黑。
       其次,那个住户虽然并非无理,但你的住房是租来的,(即便是买下了产权,那也只是拥有那片空中楼阁的居住所有权,而不是那间小屋赖以存在的那小块土地的所有权。)在现行法律下你也占不着什么理,人家要收回土地另作他用,你只能谈条件索赔,抗拒的底气似乎也不该这么足。
       第三,政府虽是事件的第三方,其实是最关键的,一切矛盾的源起实质上都是由于它。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可实际是操控在几个有权的官员手里,(他们自以为是国家的管家和主人,如今的社会实际也确实就是如此。)而更要命的是,这些个政府里的个人也想赚钱也想得利,所以他们就借了开发商的手,互通有无、共赢共得利。(唯独不把被拆迁者也作为得益的主体、共同的得利者来同等地考虑。)既然立足点站位错了,后面的一切也就没必要再说了,政府里的个人也就会帮着开发商赚钱,那一些个措施、程序也就都不用去考证它的出处和合理性了,那都是很容易做成的事。其实若早它几年,早就推土机一推完事了,还会容许你这么样得纠缠不清、顽抗到底?现在只不过是舆论和老百姓的力量稍强大了些,才导致让大家看到了这般的奇事,全国二十几年的大拆迁史中发生的奇事乃至命案还少吗?
       人代会上刚通过《物权法》,离开始实行还有段时间,因此,这件钉子户事件就引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关注,老百姓、学者、各地官员都在看着其演变进程。各方会如何动作?真的,很难猜测其结果会是怎样,那就等着瞧吧。(20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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