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报,有几条大新闻是醒目的,看了后却心里总有些不痛快,“挖塞”的很。
一、中纪委新闻发言人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已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包括死缓),我们说话从来是算数的。
这是个两难问题,将赖依法判处死刑吧,外国人不答应,那样也就无法引渡回国;不判死刑吧,那是将罪当判几次死刑的头号通缉犯大大的从轻发落了,凭了什么?老百姓不满意。现在权衡两者利弊,取了后者,可见国际影响和国内民意(包括庄严神圣的法律)两者的天平法码在当政者眼中的孰重孰轻。
二、上海的法院表示:社保案和周正毅案不能破格轻判。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说了多少年了,至今还要来作这么一番表白,这是表明法院的公正?若反向推理一下,不正说明:因为法院长期都不那么公正、所以这次才需要特别出来向大众公示一下?并且,听话听音,看来已有人在造要求破格轻判的舆论了,那样,到时不管是轻判还是重判,就都是有理的。更何况到时究竟判的是轻了还是重了,由谁衡定?
三、市领导出席市审计工作会议时指出:做好审计工作,关键在人。
话是没错,工作都是要靠人做的,当然关键在人,不过从中也表明我们一直就是重人而不重制度,还是人治的思维。碰上个好人,自然不用说,可碰上个坏人,就拿他没办法,就会出社保资金案那样的事。难道就不该说:关键在制度?应该靠制度去约束做工作、办具体事的所有人,用制度去监督办事人、以保证事情的必然办好。制度远比人更重要。
看来一切都还任重道远。(200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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