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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事件的换位思考

(2008-12-27 2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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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解百纳事件的换位思考 

    在过去的2008年里,葡萄酒行业影响最为广泛的事件当数“解百纳”之争。在新的一年里,这个沸沸扬扬的葡萄酒行业大事,应该能够尘埃落定。http://1871.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2/27/23/16/11f21fca480g215.jpg                        (Photoed by TwoTiger)

    尽管前几天有人提醒说:中央电视台解百纳的广告换成爱菲堡了,似乎意味着什么?当然法院的裁定,仍然不得而知,无非有两种结局:一是张裕胜诉,其他企业不能再使用“解百纳”一词,这也未必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因为原来市场中“解百纳”葡萄酒的市场份额未必全部归张裕所有,其他企业可以使用“卡本内”或者其他的名字,来分得部分市场份额。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假如“解百纳”一词被一家独自享用与行业共同使用相比较,其自身的市场影响力必然会大打折扣。相反假若张裕败诉,那基本上还是维持行业原来的状态,大家都生产“解百纳”, “解百纳”继续当着一类葡萄名称,相关商家各谋其利,也不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在行业内沸沸扬扬,热热闹闹的事件,应该说对整个葡萄酒行业肯定会有一些影响,但是对当前消费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消费者专门认定“解百纳”而消费的,不是一个很显著的群体。“解百纳”不是中国葡萄酒产品的全部,我们不仅有解百纳,还有其他的很多种类的产品供消费者选择。 

透过现象看本质:

    我们关注解百纳事件,其实这个事件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行业权威规范条律的缺失,透过事件的现象看本质,从业者以及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抓紧时间,制定一个相关的葡萄品种名称规范,这样既有利于管理与交流,更有利于消费者识别。否则,“解百纳”的事情通过法律解决了,以后会不会有“赤霞珠”、“雷司令”或者“琼瑶浆”的类似争论呢? 

    相信这个事件很快就会有结果,我们拭目以待。但是,不管结果如何,双方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不能挽回的,这难道也是市场推广的一种必然成本?当然,要是有心中暗喜的人,那肯定是相关的策划人士,“用来赚钱的一个小小伎俩,就把整个行业搅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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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851.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2/27/23/21/11f2205b5e1g214.jpg

换个角度

    前几天,跟一位长辈又谈起解百纳事件,尽管,我们一再都同意:不在讨论这个话题,但是,他的一个新的视角,还是引我沉思。 

    假如“解百纳”不管是品种还是一种风格的葡萄酒,是不是也可以我们自立于世界葡萄酒行列的一个标志?我们不是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屹立于世界葡萄酒之林的标志吗?假如回答肯定的,那么目前的状况——无论是注册的还是一定要打烂的做法,都是把它毁掉了。。。。。。 

    由此联想到关于Dom Perignon的故事,当提到香槟酒,大家都知道修士们创造了瓶内发酵,积累了“香槟法”的相关经验,今天,这些史实被集中在了Dom Prignon的身上,而被人们广为传颂——尽管打造这个故事的是Moet Chandon(酩悦),DomPerignon作为品牌也被他们专有,但是由于这个故事的创意是服务于整个地区的,整个行业的,所以也被香槟地区内广泛认可,大家都在宣传这个故事。。。。。。

http://1871.img.pp.sohu.com.cn/images/blog/2008/12/27/23/22/11f2201a558g2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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