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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出来搞的通常被奉为天才;第二个来搞的以为自己也是个天才;再往后的,我得说他们都是勇士(明知很蠢,却有勇气和毅力坚持下来)。——当我浏览那些跟风的网络恶搞时,就是这种既同情又钦佩的感觉。
周星驰十多年前凭《大话西游》开了中国人现代意义上“恶搞”的先河;十年之后,一个叫胡戈的网络青年凭一时兴致,制作了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借着全国观众对电影《无极》的不满,第一次让公众有了“看别人搞,不如自己搞”的快感和冲动。在“有趣”的名义下,“恶搞”一直被追捧着与消费着。如果算上十年前作家王小波对“有趣”的不同凡响的强调,我们就能领会到“周星驰——王小波——胡戈”所具有的标识化的符号意义。
“恶搞”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对权威、正统和道貌岸然的消弥与反叛。当人们对强弱悬殊的社会落差感到无助,又痛感生活的现实荒诞,就只有通过娱乐化,才能从内心的放松与嘲解下,在心理层面抹去“不公”的阴影,通过对“高”的破坏,来获得短暂的心理优势。——这大概就是“恶搞”能够成为一种重要文化现象的社会心理支撑吧。
但与此同时,“投机获利”与“商业钻营”又是社会交换中的强逻辑,大家都有趁热捞一票的思维定势。所以,当很多人夹着“成名”、“轰动”、“哗众”的想法进行“恶搞”的创作时,他们就很难找准社会的趣味与心理。比如,胡戈在一部十分放松的《馒头》之后,我们发现他的其余强努出来的作品都毫无智趣可言。
观众眼里不揉沙子。你的作品里是不是夹带了私心,心态是不是真诚和放松,大家都是能一眼瞧出来的。——这是一个简单而又残酷的道理:当你伸手想从别人口袋里掏东西时,人们会捂紧衣兜并给你白眼;而只有你真诚地奉献了属于你自己的智慧和幽默,人们才会把感激和奖赏毫不吝啬地送给你。
别以为“恶搞”就是“阴”、“毒”、“贪”。相反,让人开怀的恶搞背后,恰恰应当是“智”,是“爱”,是“善”。(倍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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