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解的老子——指月闲话之一百一十九

标签:
文化道教老子历史读书 |
分类: 指月闲话 |

《老子》第三十六章历来有争议,此章内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陈鼓应在《老子注译及评介》中特意做了一篇《误解的澄清》,其中有一段专门将历来论者对此章内容的观点做了对比。
韩非子《喻老篇》说:“越王入宦于吴,而观之伐齐以弊吴。吴兵既胜齐人于艾陵,张之于江、济,强之于黄池,故可制于五湖。故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晋献公将欲袭虞,遗之以璧、马。知伯将袭仇由,遗之以广车。故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起事于无形,而要大功于天下,‘是谓微明’”。韩非子的这种解释,显然把老子说法当成一种权术策略来使用,类似兵法上“骄兵”之法。宋代程颐、程颢说:“老子书,其言自不相入处如冰炭。其初欲谈道之极玄妙处,后来却入做权诈看上去,如‘将欲取之,必固与之’之类。然老子之后有申韩,看申韩与老子道甚悬绝,然其原乃自老子来。”法家在儒家眼里就是邪魔,把韩非子的道看作由老子来,二程简直要由老子这一句话而否定老子的全部思想了。
但是,也有注者对这种解释持异议。范应元在《道德真经集解》里就说:“夫张极必歙,与甚必夺,理之必然。所谓‘必固’云者,犹言物之将歙,必是本来已张,然欲歙者随之。此消息盈虚相因之理也。其机虽甚微隐而理实明。” 韩非子一派的理解,是把“将欲”理解成“想要做什么”,“必固”理解成“一定要”,所以变成了一种明兴暗废,明与暗取的诡计。但范应元给出的解释是,“固”要解做“已然”,意思就大不相同了。“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的寓意就成了要从取得什么东西,一定要先懂得给予。一个事物将转成弱小,必然是之前曾经刚强,是物极必反,矛盾转化的结果。
陈鼓应更支持后一种观点。他认为老子一书中一再提到“婴儿”,是倡导让人回归真朴,怎么可能又在这里推崇诈术。通读《道德经》,老子的逻辑体系严谨,思想脉络清晰,而横生出此章,如果按韩非或程颢、程颐的解释,和老子其他的观点太过矛盾。老子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一边强调知足戒得,一边教人如何“取之”,《道德经》五千字只怕连自圆其说也做不到。陈鼓应也引薛惠的说法:“仁义圣智,老子且犹病之;况权诈乎?”这是很符合逻辑的解释。古文固然有简约的优点,但也常多歧义,不够严谨,让后人理解上生出矛盾之处,欲探求《道德经》的真义,还是得多动些脑筋,力求把握作者的原意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