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盛大林
盛大林 新浪个人认证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50,861
  • 关注人气:25,25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垄断不除,银行服务收费之乱难了!

(2012-02-13 00:06:44)
标签:

银行收费

垄断

财经

分类: 杂文时评

银行服务收费的症结在“垄断”
盛大林

 

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界认为, 《办法》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而在市场调节价方面,监管方给银行自由调节空间过大。有律师认为,一些银行在服务收费上“漫天要价”,与消费者在银行服务价格制定上缺乏话语权不无关系。一市民认为,不管是政府定价、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该召开听证会。(据2月12日《广州日报》)

 

近年来,银行服务收费一直都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为了治理这些顽症,主管部门明令取消了一批又一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对一些服务价格进行了干预,但问题就像韮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现在,三家主管部门联手起草了专门的《办法》,但征求意见刚刚开始就受到了很多的质疑。

 

按照《办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项目,主要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项目服务,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这些项目在数以百计的银行收费项目中,确实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而且乱收费大都出自这些基本服务项目之外。因此,希望政府定价、指导价的范围覆盖更多的收费项目是可以理解的。可问题在于,如果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范围很大,商业银行还叫“商业银行”吗?金融业的市场化又从何谈起?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只有“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等5个种类的商品或服务才能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本来就不应该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之内。

 

银行服务价格应该召开听证会之说就更离谱了。根据《政府定价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只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才应当进行听证。很显然,银行服务并不在上述3种价格之列。纵观以往举行过的听证会,听证的对象都是自来水、天然气、铁路票价等绝对垄断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目前中国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虽然不多,也有好几十家,每家的成本及营销策略也不一样,政府制定统一的价格既不合理也无法操作。

 

放眼世界,没有一个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银行服务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或指导的,就连所谓“基本服务项目”也不是。而政府对银行服务价格举行听证会的,更是闻所未闻。同时也应该看到,消费者投诉的也并不是都有道理,有些被投诉甚至被政府强制取消的收费项目比如“跨行查询费”本是符合商业逻辑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经营者拥有自主定价权,消费者也拥有自由选择权,政府不应该也无权干涉市场价格。

 

问题出在哪里?症结在于垄断。目前中国的几家大银行都是由政府控股的,银行业总体上处于行政垄断的状态。由于没有充分的竞争,服务成本降不下来,服务价格也居高不下。由于可选择的余地很小,消费者基本失去了“用脚投票”的权利,这也正是“缺乏话语权”的根源所在。既然国有控股的大银行像是一个个“霸王”,那么它们制定的所有条款都难免“霸王条款”之嫌。消费者拿“霸王”们没有办法,只好向其背后的“老板”即政府诉苦,而政府也处于两难的境地,因为政府要搞市场经济,就不能对价格管制过多。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根本的办法就是打破银行业的行政垄断,切实推行市场化改革——市场具有发现价格的机制,市场发现的价格就是合理的价格。如果银行能像餐饮业那样充分竞争,不合理的收费自然会消失、“漫天要价”就不太可能存在。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