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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餐备案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聚餐超过50人备案”是拾人牙“秽”
盛大林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拟规定农村聚餐超过50人规模备案。《意见》要求今后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由办理者或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信息员做好登记,要求办理者或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乡镇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站。(据12月7日《京华时报》)
聚餐超过50人要备案?这真让人哭笑不得。
婚丧嫁娶大宴宾朋是农村的习俗,这个传统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从来没有过“报告”、“备案”之说。农民朋友们要是听说了这样的规定,多半会感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农村的婚丧嫁娶,正式发请帖邀请的客人并不多,大多数客人都是凭亲疏的感觉随机决定的。主人觉得该来的没有来,主人觉得不该来的反而来了,这都是常有的事儿。再者,每家来多少人也是未知数。因此,客人的多少,是否超过50人,往往是难以准确预知的。如果聚餐超过了50人而没有备案,主办者完全可以说“我没有想到会来这么多人”,政府如何判断和认定呢?从报道来看,《意见》也没有有关追究的规定。既不符合传统,又无担责之忧,农民会买《意见》的账吗?
诚然,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要,《意见》那样规定也是为了农村餐饮消费的安全。但食品安全监管是政府部门的职责,而不是农民的义务。而要求农民备案,实际上是把监管的责任强加到了农民身上。
大约五六年前,全国曾刮起“领导干部置办酒席申报风”。湖南衡阳、重庆巫山等很多地方的党委政府规定,领导干部置办酒席多少桌或者宾客达到多少人以上必须向纪委等有关部门申报。这种手法与此次《意见》的规定如出一辙,所不同的只是目的:前者是为了遏制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而后者则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那么,领导干部置办酒席要申报的规定执行得如何呢?说实话,是“聚餐超过50人备案”的新闻才让笔者回想起那档子事儿。经搜索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置办酒席要申报”的规定甫一出台就遭到了舆论的普遍批评,而施行不久就有媒体探访发现,真正按照规定申报的领导干部寥寥无几。近两年,已经无人再提起。可以肯定地说,那个规定早已沦为一纸空文,甚至连发文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忘了。
有个成语叫“拾人牙慧”,意思就是重复别人说过的精彩之语。虽然是贬义,毕竟重复的还是“慧”即好东西。可《意见》重复的却是出台之初就遭人痛批且已被实践证明的“臭”招,所以,“农村聚餐超过50人备案”纯属拾人牙“秽”——连拾人牙慧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