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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民营医院是开改革的“倒车”

(2009-04-21 00:02:59)
标签:

新医改方案

公立医院

民营医院

公益性

财经

分类: 杂文时评

“回购”民营医院是开改革的“倒车”
盛大林

 

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民营”了7年的该院重新转制为“国有”,职工也变回公立身份。前不久,江西崇仁县、上海市等地也出现了政府回购民营医院的现象。据称,经营困难是民营医院愿意被政府回购的主要原因,但发生在新医改方案实施前的这些“回购”,还是令人感觉蹊跷。一方面有不少人质疑政府回购行为是在为民营医院埋单,当“冤大头”,花钱赚取噱头;更多的民间声音则直接指向有关方面是因为医改的有关国家将对公立公益医院实施投入的政策导向,买回来地方政府将有利可图。(据4月20日《京华时报》)

 

新医改方案(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是4月6日正式对外公布的,但文件上明确显示《意见》早在3月17日就已经通过了。“春江水暖鸭先知”,医疗卫生系统的人肯定知道得比较早,至少对新医改的基调早已心中有数。这不,抚州等地卫生部门在《意见》公布之前就已经开始行动了。

 

原本已经改制成民营医院,却又被回购成公立医院,这符合《意见》的精神和方向吗?乍一看,似乎很合拍,因为“回归公益性”被认为是《意见》最大的亮点——把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回购”成公益性的公立医院不就是“回归”吗?其实,所谓“回归公益性”是就公立医院而言的,虽然私立医院也可以是非营利的,但营利性肯定是私立医院的主流。也许有人要说,把私立医院变成公立医院不就可以“回归公益性”了吗?可是,如果私立医院都变成公立医院了,政府还能保证它们的公益性吗?

 

当“回归公益性”受到追捧的时候,很多人可能忽略了另一方面的内容。“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意见》说得明明白白,要“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可是,抚州等地的“回购”却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这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吗?

 

政府为什么要降低公立医疗机构的比重,而不扩大“回归公益性”的范围呢?当然是因为财力有限。虽然政府已经承诺未来3年将投入8500亿元,但其中的大部分肯定要用于医疗保障以及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即使公立医院不增多,政府也不可能全部扛下来。因此,“适度降低比重”也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降低多少才算是“适度”?《意见》以及配套出台的《近期重点实施方案》都没有进一步的说明。在我看来,必须大幅度减少公立医院的数量,公益性才有可能得到保障,因为对政府来说,每一所公立医院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不管“度”如何把握,“降低”是基本的方向,“提高”肯定是不行的。很显然,抚州等地的“回购”是在开改革的“倒车”。

 

基本建设、设施购置、工资福利、政策性亏损补贴……公立医院的所有非经营性支出,财政都要大包大揽——拥有的公立医院越多,得到的财政经费也就越多,这确实很可能是抚州等卫生部门“积极”回购民营医院的主要“动力”,而这种挖空心思想向政府“揩油”的行为更是加大了医改的难度。因此,有必要重申公立医院改革的两大基本原则:一,公立医院要回归公益性;二,公立医院的比重要降低——二者不可或缺,因为政府能否扛得起“公益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立医院的多少。而只有“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才有可能走上健康、和谐之路。对此,政府和公众都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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