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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0”政策:生得暧昧,死得尴尬!

(2009-02-24 00:33:04)
标签:

房地产

供应结构

宏观调控

房产

分类: 杂文时评

“90/70”政策:生得暧昧,死得尴尬!
盛大林


套在全国地产商头上的“90/70紧箍咒”正在逐渐松绑。继南京等城市之后,中国房价最为坚固的堡垒之一——北京,也开始“变相解禁”2006年开始在全国执行的“新建住宅套型90平方米以下占开工总量70%”的严厉规定。北京市建委方面已经明确表示,“90/70”政策将基本解禁。有关权威人士也称,“建设部对北京要做出的调整是认可的。”(据2月22日《中国经营报》)

 

“90/70”政策是国家于2006年秋天推出的,目的是为了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之所以作出“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总量控制在70%以上”的规定,是因为政府有关部门认为,现在房地产市场上小户型的房子太少、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得不到满足。这项政策甫一出台就受到了广泛的非议。北京、广州等地有关方面随即表示“90/70”标准不符合实际、应该调整,不仅开发商们纷纷表示反对,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观察者也认为这一政策不符合市场规律,但政府方面不改初衷。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当时的建设部部长汪光涛强调,“90/70”政策的执行不能有“丝毫折扣”,甚至制定出了违者“没收房产”的严厉罚则。

 

行政铁腕能扭得过市场规律吗?2008年3月25日,新华社报道了福州、厦门、深圳等地出现的“一房两证”现象。所谓,“一房两证”就是一套房子有两个房产证。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这些房子都是9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为了规避“90/70”政策,开发商就把这些大户型人为地一拆为二,或买大送小,或捆绑销售。由于申请预售的时候报上去的是两套房,所以本来是一大套的房子就有了两个房产证——如果市场真像政府所说的那样,小户型供不应求,开发商会这样做吗?

 

其实,市场上需要什么样的商品,商家比政府要清楚得多。没有哪个商家会拒绝生产市场上紧俏的商品,而偏偏去生产市场上不太需要的商品。如果政府比企业还清楚市场需求的结构比例,那么一切都可以按“计划”进行,还搞什么“市场经济”呢?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汪光涛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90/70”政策的执行不能有“丝毫折扣”的同一天,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该市人大会上称,“有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七成市民想购买的是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只有三成想买小户型房子。”

 

实际上,“90/70”政策从一开始就非常暧昧。比如最初下发的文件只说“90平方米以下”,却没有说这“90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也没有说“70%”是对每个开发项目的要求还是对建设总量的要求,甚至没有说这项政策要求的“各地区”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还是以市、县为单位。这样的政策,根本就不具可操作性。在舆论的强烈质疑中,一个多月后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才解释说“90平方米”指的是套内面积、“70%”指的是建设总量,但仍然没有明确“地区”这个概念。“总量”控制本来就不好操作,“地区”概念不明确就更不好办了。国家发改委2007年5月28年发布的《2007年1—4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仅占商品住宅投资的17.2%。新华社的那篇报道则直称,“90/70”政策“几乎是失效了”!

 

的确,“90/70”政策早就变成一纸空文了,甚至从来都没有“生效”过。近两年,就连建设部门都不再提“90/70”,老百姓甚至不记得政府还曾经出台过这样一项政策。北京、南京等地宣布“解禁”,不过是把本来就没有执行的政策变得明确了而已。从以前的强推,到现在的默认,建设部有没有感觉到难堪呢?

 

开发商生产多少大户型和多少小户型,就像是制鞋厂生产多少大码鞋和多少小码鞋一样,都是微观经济领域的事儿,政府完全不该管,实际上也管不了。如果政府非要管,结果只能是被化之于无形——“生得暧昧,死得尴尬”的“90/70”政策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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