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走出“标准治国”的路数了
(2008-06-28 0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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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治国办公楼建设标准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应该走出“标准治国”的路数了
盛大林
财政部日前下发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2009年至2010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点饭店标准间和单间的协议价格将控制在300元以下。(据6月27日《山西日报》)
又一个“标准”下达了。一看到这个消息,我马上就联想起了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以及此后中央几个部门关于修订《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的旧闻。这些《通知》和《标准》都对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等作出了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比如: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这与“定点饭店标准间控制在300元以下”完全是一个路数。
这些标准在大多数地方应该是合适的,但一放到全国来看,问题就来了:依照300元的标准,在青海的西宁可以采购到很豪华的标准间,但在上海可能就很难找到合适的宾馆和房间。办公楼的建设标准也是如此。
是的,中国的幅员太辽阔了,地区发展的差别又很大,用一个标准来要求,当然是不合理的。按照这样的“标准”来执行,反而有可能适得其反,比如到西宁出差,本来住200元的标准间足够了,但有人偏偏要住到300元——实际上“奢侈”,却没有“超标”。
或许有人要问:不制定“标准”,怎么约束党政机关的奢侈腐败行为呢?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公开+监督+问责”。具体地说,就是先把党政机关的公务消费账目都向社会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来判断那些消费或采购是否合理,若有公认“超标”的行为,就予以追究。虽然上面没有制定标准,但老百姓的心中都有“一杆秤”——这杆秤是因地制宜且与时俱进的,它比任何“标准”都公平。比如,有公务员在西宁住250元的标准间可能就会招来问责,但到上海住500元的标准间可能又被认为是合理的。
“公开+监督+问责”的监管方式,首要的是公开,关键也在公开。自今年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开始施行了,公务开支当属应该公开的内容。如果政府真正透明起来,公共建设及公务消费中的奢侈浪费等现象自然就会收敛;如果再辅之以有效的监督及问责手段,那就一定能取得任何“标准”都无法企及的效果。不管怎么说,都应该走出“标准治国”的路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