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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行政回复”涉嫌玩忽职守

(2008-06-10 22:21:54)
标签:

最牛行政回复

周家渡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上海街道办回复信访将法规写成XXXX(图)

“最牛行政回复”涉嫌玩忽职守
盛大林

 

“……经研究,现将该信访事项的处理答复如下:根据 《XXXXX》 规 定 ,XXXXXXXXXXXXXXXXXXXXXX。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如果您不同意上述处理意见,可以在收到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后的30天内向我单位的上级行政机关 ……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这是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东明家园小区居民马根祥网上信访的回复。马先生将这份回复称为“史上最牛”的行政回复。(据6月10日《上海法制报》)

 

《XXXXX》是什么法律?是《子虚乌有法》吧!“XXXXXXXXXXXXXXXXXX”又是什么规定?莫非是来自火星的法律规定吗?“根据 《XXXXX》 规 定,XXXXXXXXXXXXXXXXXXX”这样的文字如果是出自幽默小说中,倒是不足为奇;但如果出现在政府的信访回复中,确实让人瞠目。

 

马先生信访是因为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被周家渡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原本规划许可中的老年活动室、健身房、老年阅览室及娱乐室等都没有了,公建配套设施变成了 “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及 “周家渡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对此,很多业主都在不断上访。很显然,马先生的信访是有理有据的,因为《物权法》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东明小区的公建配套设施都是业主共有的私有财产,街道办无权占有,更不能赠与他人使用。

 

当然,《物权法》规定的只是一般的情形。如果东明家园小区的配套设施在建设或转移过程中存在某些特殊情况,那么也可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有什么理由说什么理由,有什么根据说什么根据,信访本来就是一个民间与公权机关沟通的渠道。作为一种正式的回应,书面答复更应该一五一十地陈述自己的理由。然而,周家渡街道办事处竟然用“XXXXX”来回复信访的居民。

 

人们都见过很多“牛气”的部门,也都见过很多“牛气”的表现。就对待信访而言,“牛气”一般无外乎两种:一种是置若罔闻。你自告状,我不理你,上级部门批转的信件或质询,就当是没看见,或者一拖再拖;一种是强词夺理。偷换概念,信口雌黄,或者回避核心的问题,或者拿不相干的法规为自己辩护……第一种表现的实质是回避,虽然这也是“牛”之一种,但“躲”说明还是有所“畏”;第二种表现的实质是无赖,虽然非常“牛气”,但至少说明他们还认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些理由,哪怕这些“理”是“夺”来的。而周家渡街道办的那个回复呢?那无异于告诉信访者:我们的行为就是没有根据,你爱上哪告就到哪告吧——这确实比置若罔闻和强词夺理更“牛气”,因为这让人感觉到周家渡街道办已经完全无所“畏”,甚至连诡辩都觉得没有必要了;这种赤裸裸的藐视,充分说明周家渡街道办根本就没有把群众放在眼里!

 

把周家渡的回复称之为“最牛行政回复”实在不算夸张。可是,让人疑惑的是:周家渡街道办凭什么这么“牛气”?也许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权力,可你们的权力从何而来?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的每一次行政行为都必须于法有据;作为人民的公仆,街道办的公务员也应该“执政为民”——人民赋予政府的公权力是让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让公务员耍威风的。

 

那么,周家渡街道办的这种“最牛”表现是什么性质?从政德的角度看,这是拿“主人”当猴耍,拿行政当儿戏;从法律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典型的玩忽职守,理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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