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颍泉区张治安李国福举报人杂谈 |
“举报人蹊跷死亡”应异地办案
盛大林
2008年3月13日凌晨,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死亡。李国福是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的下属,曾任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8月26日,李国福返回阜阳市当天被颍泉区检察院带走,随后被拘留、逮捕。此前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检察机关出具的调查结果显示,李国福属于自缢身亡,但其家属不认可李国福自杀的结论,认为死亡原因蹊跷。(据4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李国福之死确实“蹊跷”——
首先,李国福是在获准会见律师之前几个小时“上吊”的。一个准备赴死的人还怕什么?即使想死,也应该等见过律师再说呀。亲属和狱友都称,李国福性格开朗而且事发前情绪正常,都不相信他会自杀。而且,李国福曾几次写信哀求张治安“网开一面”放他一路生路——一个一直“坚决”举报的人突然“服软”,说明他有着强烈的求生欲望,这样的人怎么会突然自寻短见呢?
其次,“上吊”肯定要找一个高出身体很高的地方,而铁栅门的横栏与李国福身高相当,怎么可能吊死人呢?
再者,监狱有两道安全岗,“上吊”地点附近还有值班的人,为何就没有人发现李国福上吊呢?
此外,监狱工作人员说“上吊”用的是布带,但死亡鉴定书上说用的是绳索,到底谁说了谎?为什么要撒谎?作为一个双目失明的人,李国福怎么可能在监狱里找到足以自缢的布带或绳索?他又怎么可能找到可以上吊的横栏并完成自缢的一系列动作?还有:李国福背部大片的青紫又从何而来?上吊死的人怎么会紧闭着嘴巴?……
无论是从动机上还是从操作上,李国福的“自杀”都是无法解释的。相反,如果是区委书记张治安报复及至杀人灭口,倒是完全符合逻辑——
一,张治安可能存在灭口的动机。李国福的举报直接威胁到张治安的乌纱帽甚至身家性命,张治安为了“自保”完全有可能对李国福痛下杀手。
二,张治安拥有报复的条件。颍泉区的公检法都掌握在他的手里,他想办谁的案就可以办谁的案。事实也证明张治安确实干预了司法——他曾委托一乡党委书记转告李国福家属,只要他们不再上访,“(李国福女婿)张俊豪的案子不再追究,无罪释放”。既然张治安可以让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当然也可以让司法机关“必须追究”。拘留证上办案人员的名字被抹去以及逮捕证上没有公安局长的签名,不仅证明此案在程序上违法,而且可以证明司法机关办案时可能受到了压力。
当然,上述分析都只是推理。真相到底如何,还需要司法机关调查认定。但在颍泉区的治内,是不太可能得到真相的,因为颍泉区的纪委以及公检法等各个部门都在张治安的控制之下。让被举报人的手下去处理举报人的案子,结果不难想像。颍泉区司法部门给出那样一个疑窦丛生的鉴定结论而且拒绝给予合理的解释,不仅死者的家属不能接受,而且绝大多数公众也不可能接受。
程序公正是实质公正的保证。李国福蹊跷死亡案要得到公正的处理,就必须摆脱张治安的“控制”。因此,此案理应异地办理,或者由上级司法部门接管。除此之外,有关部门也应该就李国福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公告调查结果——李国福的“口”虽然“灭”了,但事实永远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