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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警惕许父的“小九九”

(2008-04-11 01:21:29)
标签:

许霆案

杂谈

分类: 杂文时评
 

许霆案:警惕许父的“小九九”
盛大林

 

4月9日,许霆向广东省高院提交了上诉书,坚称自己无罪。许霆的父亲许彩亮高调宣称,不怕公诉机关“抗诉”,只要判有罪,他就会坚持到底。他表示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只要二审坚持有罪,我都不认可”。(据4月10日《新快报》)

 

重审一审宣判后,许霆曾当庭表示“没意见,不上诉”。但许父却马上表示肯定要上诉,并骂儿子“没骨气”。后来,显然是许父的意见占了上风。

 

针对刑期5年、罚金2万元的判决,舆论普遍认为是比较公平的,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偏轻。可以预见的是,二审不太可能作出无罪的判决。所谓“打持久战”,也表明他的信心不足。那么,许父为什么非要坚持上诉呢?除了许父及其代理律师陈述的那些确实比较牵强的新理由,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那17万多元的赃款。

 

不管是盗窃,还是不当得利,许霆多取的那17万多元赃款都是必须归还的。在这一点上,任何人都不会有疑义。案发后,许霆曾准备还钱,但没有得到许父的同意;代理律师以及很多亲友也都曾建议先把赃款还给银行,以便在“态度”上得分,对力挺许霆的公众也是一个肯定的交代,但许父仍然坚持不还。为什么不还呢?许父说“如果我们把钱还了,那不等于认罪了吗?”很显然,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归还赃款与是否犯罪没有任何关系。

 

重审判决后,许霆就想在法庭上找到父亲并敦促他还钱。由于没有找到,他就请求律师转达此意。他对律师说:“我爸爸为啥还不还钱?他不是答应过我,要帮我还钱的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兑现?”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许霆也不认同其父拒不还钱的理由;二、他也怀疑父亲还钱的诚意。

 

许霆的担心并不多余,因为其父至今还在“抵制”还钱,而且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许父为还钱预设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判决无罪。“只要二审坚持有罪,我都不认可”。而按照他的逻辑,不认可就可以不还钱,甚至那2万元罚金也可以不交。“打持久战”未必能等到无罪的判决,却可以达到拖延还钱的效果;只要他永不认可,那么他就可以永不还钱——这可能就是许父的“小九九”。

 

当然,许父是绝不会承认自己“赖账”的。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不仅不是想“赖账”,而且是为了追求正义。尤其让他气壮的是:还有一些专家和民众在支持他!

 

我向来反对动辄揣摸别人的动机,并以“动机不纯”等为由否定别人行为的正当性。但有的时候,揣摸“动机”又是必要的。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许父确有“赖账”的动机,那也不是什么罪过;即使他因这样的“动机”而上诉乃至终审之后又申诉,那也是他的权利。但是,作为此案的关注者,尤其是支持许父的人们,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加以警惕——以免稀里糊涂地被别人当“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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