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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马明哲天价年薪杂谈 |
分类: 杂文时评 |
年薪6600万元是“愚人节”新闻吗?
盛大林
1055位车主日前联名向保监会递交了一份请求,质疑交强险过多地分摊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并请求保监会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高管的千万元年薪进行调查,向投保人澄清中国平安高管薪酬从交强险中分摊的数据,去掉不合理分摊的费用。据称,2007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获得了6600余万元的薪酬,中国平安还有7位高管年薪超过千万。(据4月1日《法制日报》)
年薪6600万,这是真的吗?看到这一新闻,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怀疑:4月1日是“愚人节”,这不会是“愚人”的假新闻吧?
2007年,北京市人均年收入为24683元。也就是说,马明哲的年薪是当地人均水平的2600倍!如果拿全国平均水平来衡量,得出的倍数就更加惊人。在贫困地区,可能有些县全年的财政收入都达不到6600万元。马明哲真可谓“富可敌县”了。
当然,仅仅进行这种数字上的对比是没有多少说服力的。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中国平安公司及其股东有权决定经理人的薪酬。只要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并经过股东大会表决,工资水平即使再高,在程序上也是合法的。况且,现代企业也需要激励性的措施。
不过,上述理由并不能为“天价年薪”提供足够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因为中国平安是一家比较特殊的公司。这种特殊性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国家是中国平安的一个大股东。作为全民的代表,国家在经理人薪酬问题上必须考虑全民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并发出自己的声音。二,中国平安承担了一种特殊的业务,那就是交强险。交强险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强制性,一是公益性——“强制”决定了它的经营和效益与经理人的能力和贡献没有多大的关系;“公益”决定了这一险种不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承担这一业务的保险公司应该以最小的成本提供最大的回报。
但2007年的交强险年度经营报告显示,实际赔款为44亿元,经营成本却高达141亿元、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29亿元。也就是说,车主交纳的保险费绝大部分被“成本”消耗掉。这种赔款与成本的“倒挂”严重影响了交强险风险分担的效率,肯定是不合理的。这不禁让人要问:交强险的经营成本为什么如此之高?畸高的经营成本与天价的高管年薪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
早在2006年,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先生就以1338万元的年薪高居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之榜首。在交强险听证会上,有两位听证代表提及此事,对交强险分摊的人力成本数据提出质疑。但有关方面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这实际上是一种罔顾民意、不负责任的表现。现在,车主们又提出了这样的请求。作为代表全民利益的政府职能部门,作为监管保险公司的专门机构,中国保监会必须给出明确的答复。
虽然联名的车主只有1055名,但他们的请求代表了全体车主的心声——如果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我相信所有的车主都愿意在这份请求书上签名,包括我自己——我们并不是犯了“红眼病”,而是想要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