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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隐私教育 |
分类: 杂文时评 |
盛大林
高考考生的成绩等信息将被视为考生个人隐私,除招生录取机构以外,其他机构和个人都无权掌握全部考生信息。山东省教育厅称,省考试院要采取措施保护考生的个人隐私,除通知考生本人和相关录取单位外,不得将考生成绩等信息提供给任何非相关单位和个人。据介绍,此举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各地存在的高中学校炒作高考录取率的办法。(据1月17日《齐鲁晚报》)
高考成绩向来都是公开的信息。每年高考结束后,各大媒体都会对此作详细报道。而山东省却要把高考成绩定性为个人隐私,而且不再公开,这确实是一大“创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务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信息,政府都必须向社会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除外。如果高考成绩确实是个人隐私,那么安徽省教育厅不予公开就是合法的。可是,高考成绩是“个人隐私”吗?
所谓“隐私”,有两大构成要件:一是“私”,二要“隐”。首先,隐私必须是私人信息,比如普通公民的存款数额、投资去向等。如果是与他人有关的公共信息,就不是隐私。高考是众多考生共同参与的公共事件,也是政府组织的公务活动,在这种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显然不是私人信息。同时,隐私还必须要“隐”。也就是说,必须采取隐蔽措施。如果权利主体不遮不掩甚至主动公开,那么他的任何信息都不再是隐私。隐私权的权利主体是个人,而不是任何组织,包括政府。是否把个人的某些信息当作隐私,取决于公民个人,而不应该由其他任何人或机构决定,政府也不能替公民作主。高考既不私事,考生一般也不会故意隐瞒高考成绩,政府部门凭什么把它定为个人隐私呢?
法律之所以规定政务信息必须公开,主要是为了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高考成绩成了隐私,那么录取工作就等于在暗箱中进行。如此这般,高招的公平公正如何保证?就在去年,山东菏泽等地方就曝出了买卖高考分数、低分考生冒充高分考生上大学的事儿。如果高考成绩不再公开,诸如此类的舞弊行为不是更加肆无忌惮吗?同样是去年,安徽省的高考还出现了计分漏题的重大事故,如果高考成绩不公开,考生之间都没有了比较,这样的问题不是更难被发现吗?
山东省教育厅称:“此举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各地存在的高中学校炒作高考录取率的办法”。可是,不公开高考成绩就能革除那种炒作吗?考生本人知道成绩,学校肯定也会知道;而且,最终哪些考生被录取是明摆着的,录取率不也是明摆着吗?
我国正在建设“透明政府”。就高招来说,现在的问题不是公开得太多了,而是公开得太少了。在我看来,不仅高考成绩应该公开,就连阅后的高考试卷都应该公之于众。虽然这种公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弊病,但这些弊病与暗箱对公平公正的威胁和危害相比,实在太渺小。对“全国第一考”来说,公平公正永远是第一位的——如果认同这一点,那就不能赞成山东把高考成绩当成个人隐私并拒绝公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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