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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风杂谈 |
盛大林
为了端正会风,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通知中有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比如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内抽烟,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提电话,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严禁在会场打瞌睡……(据1月15日《信息时报》)
广东省发出这些禁令显然与前不久发生的一起“会议事故”有关:上月25日至26日,广东省委召开十届二次全会,有52人未能出席26日上午的分组讨论,其中有25人未说明缺席原因,有6人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26日的全体会议也有13人没有事先请假缺席。对此,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很生气,并且当场批评了这种现象。
无故缺席会议,在会场随意拨打或接听电话,甚至打瞌睡,确实是“有组织无纪律”。这不仅严重损害会议的严肃性,而且直接影响政策措施的落实。因此,如此涣散的会风确实该管一管。不过,不得无故缺席、不准打瞌睡等等之类的问题难道还需要“通知”吗?难道《通知》之前,就可以那样做吗?
无故不缺席、不打瞌睡等等之类,都是最基本的“会德”,也是最基本的纪律。连小学生上课都不能无故缺席,何况是省委召开的全会?因此,根本没必要下达诸如此类的禁令。广东省委如此真想端正会风,最好的办法不是下发“通知”,而是“杀鸡儆猴”,比如查查上次缺会的都是哪些人,其中有谁是无故缺席……对这些人,即使不予通报批评,至少也应亮一下相。
马克思曾经说过:“一次行动胜过一达纲领”。而我觉得:发一打“禁令”,也不如杀一次“鸡”。老搞“下不为例”,顽劣成性的“猴子”们是不会当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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