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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史上最牛乞丐夏海波 |
分类: 杂文时评 |
盛大林
身前,挂一张纸牌,上面写着“要饭”并用英文“BEG LIFE”注解;身后,几张写满了诸如百度、海波一生情等身份说明的纸张。白天发名片说英文行乞,晚上写博客读诗书享受生活,同时他还正在写一本书。近日,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乞丐”的湖北青年夏海波现身成都街头。对此,舆论褒贬不一。有人质疑他的背后有“推手”,有人说他有张扬“乞讨有理”的意味;但也有人认为他的乞讨收入是“劳动所得”,不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据10月21日《成都晚报》)
近年来,关于乞讨的争议不断。媒体上时不时地曝出编造悲惨身世、冒充残疾人等各种“骗子乞丐”,而一些乞丐的高收入以及“幸福生活”更是让很多人愤懑不已。现在,又出了一个懂洋文、能写书、爱上网、开博客、发名片的“乞丐”,怎不让人诧异,又怎能不引起争议呢?
面对这样一个“乞丐”,一时间真让人不知道怎么评价才好。不过,我首先不同意“有张扬‘乞讨有理’的意味”的说法——难道乞讨就“无理”吗?乞讨是一种自我救济和社会救助的手段,是救济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穷人来说,乞讨当然是“有理”的。不然,岂不是太不人道了吗?当然,假装穷人即以欺骗的方式行乞,肯定是不道德的。但夏海波并没有欺骗世人——他的残疾是真实的,他的名片也把自己的独特身份写的真真切切。
那么,夏海波的乞讨收入是不是“劳动所得”呢?这种辩护使问题变得复杂起来。不过,夏海波的行为也确实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乞讨不是“劳动”,因为它是在请求“施舍”。劳动获得报酬,是一种“交换”,而“交换”是一种互利行为;“施舍”不是交换,它是单方受益的。夏海波的行为显然不是一般的“乞讨”,似乎带有“劳动”的性质。连他自己都对记者说:“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乞丐”。在名片上,他的身份则是“文学爱好者、行为艺术家、江城小丐”。如果他的乞讨是“行为艺术”,那么他就是在“卖艺”,而卖艺当然是一种“劳动”。这样一来,给他钱的人就不是在“施舍”,而是观看表演的“报酬”,那么他的收入就确实是“劳动所得”了。
夏海波否认自己的背后有“推手”,并称“那些回贴的网友就是我的推手”。但夏海波的乞讨确实难逃炒作的嫌疑。因为他并不是太穷,至少现在已经不穷了;而对于“文学爱好者”来说,知名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成了“新闻人物”,那么他即将写成的书稿就可能引来出版商,而且发行量肯定与他的知名度成正比。
当然,我们谁也不是夏海波脑子里的蛔虫,不可能确实地知道他的真实意图。不过,我们必须承认,选择乞讨这种方式是他的个人自由,法律并不禁止。如果你把他视为真正的乞丐而又想表达一下同情心,那就不妨“施舍”一点;如果你认为他是“行为艺术家”而又不好意思白白地欣赏,那就应该支付报酬;如果你觉得他是在炒作,那完全可以冷眼观之——下次再看到他的名字时,付之一笑;在书店里看到他的著作时,心里有谱。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史上最牛乞丐”的出现肯定有它的道理。人们不妨根据自己的判断,各自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