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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是市场自生的“廉租房”

(2007-09-13 0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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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群租房

廉租房

城市胸怀

分类: 杂文时评
“群租房”是市场自生的“廉租房”
盛大林

一间房子,被隔成了数个三四平方米的小隔间,然后分别出租给不同的人。近年来,上海出现了这种“群租房”,并逐渐增多。由于价格便宜,所以很受低收入打工者的欢迎。但由于噪声扰邻、脏乱差等原因,多数小区居民的意见很大。日前,上海市有关部门开始大力整治“群租房”。在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下,很多群租户被强行赶出“群租房”。根据上海市的最新规定:“一间房只能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据9月12日《广州日报》)

调查显示,“群租房”所在小区的绝大多数居民支持这一整治行动。但舆论却对此举提出了广泛的质疑。

首先,针对“群租房”的新规有些荒唐。“一间房只能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这意味着朋友和恋人等也不能合租房子。而且,社会上还有很多群租形式不符合这一规定,比如一些行业提供的集体宿舍就是一种“群租”,有些商场的摊位出租实际上也是一种“群租”。

再者,整治“群租房”违背法治精神。根据公认的法理,居民“门内”的事情都属于私法调查的范围,一般情况下,公权力是无权闯入的。实际上,上海此次整治,除了刚刚出台的那个新规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更现实的问题是:被走出的“群租户”能往何处去?难道让他们露宿街头吗?在“联合执法”的现场,政府专门请来了一些房屋租赁公司,显然是为了提供“出路”。可是,租价普遍很高——如果有钱买肉,谁愿意天天吃咸菜呢?一些被赶出的群租者,不得不辞去了工作、离开了上海。

面对此情此景以及人们的疑问,政府有关负责人曾表示,政府将建设一批廉租房,供低收入者租住。可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众多低收入者租不到廉租房。既然计划中的廉租房还没有建起来,为什么不暂缓整治、等“出路”准备好了,再行动呢?

其实,“群租房”就是一种“廉租房”。只不过,它不是政府提供的,而是市场自生的。只要有需求,市场就会提供。一方面,市场上有不少租住率很低或长期租不出去的闲置房;另一方面,有很多低收入者租不起整间的大房子。有房没人住,有人没房住,于是化整为零的“群租房”应运而生。应该说,这是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也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当然,目前的“群租房”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也确实侵害了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但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规范的方式来解决。比如,可以对群租户进行教育、引导,从而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实在不行,居民也可以诉诸法律。要知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群租房”存在一些问题也是正常的。

想必有人会说: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有那么容易吗?你跟群租户们住在一起试试!的确,问题总会有的。最好,还是建设独立的、专门的廉租房,既便于管理,又无碍他人。但问题是,现在没有这样的廉租房。既然政府还不能充分提供,为什么就不能暂时宽容市场自生的“廉租房”呢?

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是共生的社会;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宽容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各个阶层的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存空间,而且彼此之间都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一个城市要发展、要提升,既需要兼顾各方的智慧,更需要海纳百川的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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