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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鹤壁市卫生监督饭店工作服日换制 |
分类: 杂文时评 |
餐饮工作服“日换制”是个馊主意
盛大林
餐饮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实行“日换制”,每人7套服装,服装上标有周一到周日字样,每天强制性更换。近日,河南省鹤壁市卫生监督中心将一家饭店作为试点,并在全市餐饮业倡议实行。有人说“这个办法很有必要”,有人说“这样做太浪费了”,而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一名执法人员表示,此举主要是让餐饮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尽可能地减少了食品的污染,使消费者就餐更放心。(据8月30日《大河报》)
咋一看,餐饮工作服“日换制”挺新颖;再一想,这也不是什么“创新”——很多高级写字楼电梯里的地毯不就是这样的吗?鹤壁市卫生监督中心的“灵感”可能就来自电梯。那么,这一移植是否高明呢?我想到了三个问题——
一,“日换制”所需要的七套服装谁来埋单?从报道看,鹤壁市的那家试点饭店的工作服是由饭店购买的,但通常情况下,这笔费用最终都要转嫁到工作人员的身上。以前两套服装的时候,很多饭店都要向员工收取服装费;工作服要是变成了七套,饭店会埋这个单吗?
二,卫生监督机构有强制推行“日换制”的权力吗?餐饮等行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国家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不达标的情况,卫生监督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但如何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手段,则是企业的权利,政府部门有什么权力把非法定义务“强制”给企业呢?
三,“日换制”就能保证卫生达标吗?鹤壁市卫生监督中心的逻辑显然是:衣服必须每天换,自然就会每天洗;每天都洗工作服,卫生自然没问题。可是,“每天换”就一定“每天洗”吗?周一下班换下标有“星期一”的工作服,下周一再穿上,洗没洗,谁知道?也许有人说:卫生监督部门可以检查嘛——可是,卫生监督部门如果能把工作做到这个份上,那又何必实行“日换制”呢?密集检查之下,即使每人只有两套工作服,卫生照样可以保证。
一些政府部门,为了管理的方便,常常把一些非法定的义务强加给公民、法人或组织或者强行剥夺公民的一些合法权利。比如有此城市禁止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通行、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要求租东查清租房者的身份等等。虽然方式不可取,但应该承认有些“懒政”确实能够达到一些预定的管理目标,比如“禁摩”确实能减少市区的交通事故。但餐饮工作服“日换制”这种“懒政”,不仅加重了管理对象的负担和义务,而且不可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所谓“日换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