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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李润山人民公仆文字狱 |
分类: 杂七杂八 |
盛大林
山西省稷山县3名科级干部将反映该县县委书记的相关材料整理成文后,邮寄给当地37个部门的负责人。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稷山县检察院以诽谤罪将写信人公诉至法院。目前,“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一案已经审结,其中两名写信人杨秦玉和南回荣已被判刑。5月15日,稷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诽谤县委书记案”第二案,被告人是薛志敬。
与“彭水诗案”相比,稷山县的这个案子有过之而无不及。是非曲直,姑且不说。《中国青年报》今天的报道中提到了这样一个细节:2007年4月25日,稷山县县委书记李润山被稷山县人大授予“人民公仆”荣誉称号。
中国人都知道,党政干部都被称为“人民公仆”,也就是说,在落马之前,李润山是当然的“人民公仆”,他到处都可以说自己是“人民公仆”,这个称号是不需要“授予”的。但李润山书记被“授予”了——其他人民公仆都没有“荣誉证书”,但他有——李润山书记太有才了!
我更感兴趣的是:李书记的这个称号是谁授予的?按照中国目前通行的政治安排,地方人大的主任一般都由当地的党委书记兼任(只有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省委书记的省份,书记没有兼任人大主任)。报道中没有点明这一点,如果不是例外的话,稷山县的人大主任应该就是李润山书记。果真如此的话,李书记的“人民公仆”荣誉称号就是他“自授”——李润山书记太有才了!
我又在想:当初稷山县人大举行颁奖仪式的时候,是谁给李润山书记颁奖的呢?作为稷山县人大的主任,李润山当然是最合适的授奖人选,但他总不能左手“授”右手“受”吧?要不,只有让其他人授奖,但其他人肯定都是他的下级,下级给上司授奖,我还没有听说过。不过,这个难题显然已经解决了——李润山书记太有才了!
自创一个荣誉称号,然后授给自己——李润山书记太有才了!
新闻:http://news.qq.com/a/20070517/0002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