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杂文时评 |
“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 ”吗?
盛大林
武汉市试行公款吃请公示了。据报道,武汉市从2005年11月就开始进行了规范公款接待的试点改革,在今年10月12日,又在全市统一推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成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先行者。(据12月11日《新京报》)
看到这篇报道的核心提示,我的心里颇感欣慰。虽然公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款吃喝问题,但还是可以遏制一下。但再往下看,我却发现事情并不像开始想像的那样。报道说,“由于公款接待费用敏感,武汉市只要求其和单位内部公示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而非向社会公示。”武汉市工商局的吴处长认为:“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社会公示。”武汉市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章为表示,考虑到公示内容比较敏感,他们并没有要求单位向社会公示公款接待费。他说:“我们更多的是希望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透明度”。
原来,所谓“公示”只限于各单位的内部!可是,这是真正的“公示”吗?“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吗?
“公示”,就是“向公众展示”,主旨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真正的“公示”是完全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看到。而所谓“单位群众”绝不等于“公众”,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也有质的区别。由于被监督者与监督者是上下级关系,加之“单位群众”也是当事人(他们也有机会参与公款吃喝),因此这种内部监督虽然也有一定的作用,但作用很小。
更离谱的是那位吴处长,他竟然说“接待费是机关内部的事情”。请问吴处长:你是什么身份?接待费从何而来?如果吴处长还承认自己是“公仆”,那么你们工作上的事情就是公务;既然是“公务”,当然应该“公示”。如果接待费是来自公共财政,那么公款接待就不是“机关内部事情”,而是全部纳税人的事情——每一位纳税人都有权知道公共财政的流向,哪怕是一分钱。吴处长要是不愿受这样的约束,尽可以辞职,只要不是公职,不花公家的钱,你天天山吃海喝,也没有人管你。
据新华社报道,2004年全国党政机关公款吃喝花费达3700亿元。而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只有2.5万亿元;2003年,全国党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费为4691.26亿元。也就是说,公共行政成本中的绝大部分来自公款吃喝。对此,老百姓能不“敏感”吗?纳税人的钱就这样被挥霍掉了,可“公仆”们却说这是“机关内部事情”。而监察部门号称“公示”的行动却“并没有要求单位向社会公示”,这不是欺世盗名吗?如果武汉市党政机关的公款接待在“公示”之后确实收效显著,还怕群众“敏感”吗?
我国正致力于建设“透明政府”。按照即将颁布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极个别依法确定的秘密外,原则上政府所有的公务活动及其支出都必须公开。为了遏制公款吃喝,国务院也要求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然而,被称为“先行者”的武汉市,却“关起门来”搞“公开”,真让人哭笑不得。
链接:http://news.163.com/06/1211/03/321II44D0001124J.html
盛大林
武汉市试行公款吃请公示了。据报道,武汉市从2005年11月就开始进行了规范公款接待的试点改革,在今年10月12日,又在全市统一推行公款接待公示制度,成为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先行者。(据12月11日《新京报》)
看到这篇报道的核心提示,我的心里颇感欣慰。虽然公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公款吃喝问题,但还是可以遏制一下。但再往下看,我却发现事情并不像开始想像的那样。报道说,“由于公款接待费用敏感,武汉市只要求其和单位内部公示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而非向社会公示。”武汉市工商局的吴处长认为:“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向社会公示。”武汉市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章为表示,考虑到公示内容比较敏感,他们并没有要求单位向社会公示公款接待费。他说:“我们更多的是希望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加透明度”。
原来,所谓“公示”只限于各单位的内部!可是,这是真正的“公示”吗?“接待费是党政机关内部事情”吗?
“公示”,就是“向公众展示”,主旨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真正的“公示”是完全透明的,任何人都可以看到。而所谓“单位群众”绝不等于“公众”,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也有质的区别。由于被监督者与监督者是上下级关系,加之“单位群众”也是当事人(他们也有机会参与公款吃喝),因此这种内部监督虽然也有一定的作用,但作用很小。
更离谱的是那位吴处长,他竟然说“接待费是机关内部的事情”。请问吴处长:你是什么身份?接待费从何而来?如果吴处长还承认自己是“公仆”,那么你们工作上的事情就是公务;既然是“公务”,当然应该“公示”。如果接待费是来自公共财政,那么公款接待就不是“机关内部事情”,而是全部纳税人的事情——每一位纳税人都有权知道公共财政的流向,哪怕是一分钱。吴处长要是不愿受这样的约束,尽可以辞职,只要不是公职,不花公家的钱,你天天山吃海喝,也没有人管你。
据新华社报道,2004年全国党政机关公款吃喝花费达3700亿元。而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只有2.5万亿元;2003年,全国党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费为4691.26亿元。也就是说,公共行政成本中的绝大部分来自公款吃喝。对此,老百姓能不“敏感”吗?纳税人的钱就这样被挥霍掉了,可“公仆”们却说这是“机关内部事情”。而监察部门号称“公示”的行动却“并没有要求单位向社会公示”,这不是欺世盗名吗?如果武汉市党政机关的公款接待在“公示”之后确实收效显著,还怕群众“敏感”吗?
我国正致力于建设“透明政府”。按照即将颁布的《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除极个别依法确定的秘密外,原则上政府所有的公务活动及其支出都必须公开。为了遏制公款吃喝,国务院也要求将其列入财政预算。然而,被称为“先行者”的武汉市,却“关起门来”搞“公开”,真让人哭笑不得。
链接:http://news.163.com/06/1211/03/321II44D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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