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杂文时评 |
按揭强收律师费是彻头彻尾的“霸王行径”
盛大林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日前表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明年开始在律师费上要有所动作。”据张明介绍,所有的消费者在贷款买房子的时候,都必须交律师费。这个律师费是按照房价的百分比,一般在1000块钱左右。而且不给你开正式的发票,只是一个收据。张明秘书长说,“这笔律师费应该由银行来出。”(据12月5日《京华时报》)
我没有按揭买过房,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律师费。上看下看,横看竖看,越看越觉得这个按揭律师费莫明其妙。
首先,按揭律师非请不可吗?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在纠纷或诉讼发生后,当事人才会委托律师。有必要且有条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毕竟是极少数。如果按揭者与银行发生了纠纷,当然可以聘请律师。但贷款的时候还没有发生纠纷,后来发生纠纷的也不占多数,为什么非要请律师呢?银行办理每一笔业务都请律师了吗?按揭者如果有疑问可以自行找律师请教,开发商或银行也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什么必要笔笔贷款都要请律师呢?如此人人请律师,难道不是强买强卖吗?
其次,按揭律师是谁请的?由谁付费?为谁服务?谁委托,谁付费。如果是按揭者委托的,当然应该由按揭者出钱。可是,按揭者根本见不到律师,甚至不知道是谁。受谁之托,为谁辩护。律师不可能同时为双方说话,当事人从来都是各请律师,律师自然也是各为其主。而按揭律师似乎是银行与按揭者共同的律师。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律师站在哪一边呢?律师费是按揭者出的,律师当然应该为按揭者说话;但律师又是银行物色的,律师费也是从银行那里拿到的,律师又必须为银行说话。正如张明秘书长所说,律师实际上是银行请的,也是在为银行服务。银行请客,却让按揭者埋单,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再者,即使该由按揭者付费,那也应该出具正规的发票吧。像按揭律师费这样只给一张收据,会不会留下偷逃税款的漏洞?贷款者的权益能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呢?
由此可见,按揭律师费既不合事理也不合法理,是彻头彻尾的“霸王行径”。然而,这样显失公平的规定竟然长期大行其道,这样违背法理的做法竟在“法律服务”的名义下进行,实在是法治的悲哀。
链接:http://news.sohu.com/20061204/n246802141.shtml
盛大林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日前表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明年开始在律师费上要有所动作。”据张明介绍,所有的消费者在贷款买房子的时候,都必须交律师费。这个律师费是按照房价的百分比,一般在1000块钱左右。而且不给你开正式的发票,只是一个收据。张明秘书长说,“这笔律师费应该由银行来出。”(据12月5日《京华时报》)
我没有按揭买过房,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律师费。上看下看,横看竖看,越看越觉得这个按揭律师费莫明其妙。
首先,按揭律师非请不可吗?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在纠纷或诉讼发生后,当事人才会委托律师。有必要且有条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毕竟是极少数。如果按揭者与银行发生了纠纷,当然可以聘请律师。但贷款的时候还没有发生纠纷,后来发生纠纷的也不占多数,为什么非要请律师呢?银行办理每一笔业务都请律师了吗?按揭者如果有疑问可以自行找律师请教,开发商或银行也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什么必要笔笔贷款都要请律师呢?如此人人请律师,难道不是强买强卖吗?
其次,按揭律师是谁请的?由谁付费?为谁服务?谁委托,谁付费。如果是按揭者委托的,当然应该由按揭者出钱。可是,按揭者根本见不到律师,甚至不知道是谁。受谁之托,为谁辩护。律师不可能同时为双方说话,当事人从来都是各请律师,律师自然也是各为其主。而按揭律师似乎是银行与按揭者共同的律师。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律师站在哪一边呢?律师费是按揭者出的,律师当然应该为按揭者说话;但律师又是银行物色的,律师费也是从银行那里拿到的,律师又必须为银行说话。正如张明秘书长所说,律师实际上是银行请的,也是在为银行服务。银行请客,却让按揭者埋单,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再者,即使该由按揭者付费,那也应该出具正规的发票吧。像按揭律师费这样只给一张收据,会不会留下偷逃税款的漏洞?贷款者的权益能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呢?
由此可见,按揭律师费既不合事理也不合法理,是彻头彻尾的“霸王行径”。然而,这样显失公平的规定竟然长期大行其道,这样违背法理的做法竟在“法律服务”的名义下进行,实在是法治的悲哀。
链接:http://news.sohu.com/20061204/n2468021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