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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诗”之争,还是回到本体吧
盛大林
由于韩寒的加入,“梨花诗”之争进一步升级。这两天,一位自称是“著名诗人”的沈浩波先生与韩寒接上了火,你来我往,煞是热闹。但两人都是极尽嘲讽之能事,甚至都只是谩骂。尤其是沈诗人,根本“不屑于”讲道理。他显然觉得,跟韩寒(公众就更不用说了)讲道理,就是对牛弹琴。沈诗人甚至说出了“普天之下,尽是傻逼”的话。
嘲讽和谩骂没有什么意义。沈诗人们如果想让别人信服,不讲道理肯定是不行的。老盛愚钝,有几个简单的问题想请教沈诗人们——
一,像这样把一句话或几句话分为很多行的“梨花诗”与不分行的句子到底有什么根本的区别?
此次风波的根本问题其实是文体之争,即:诗歌应该是什么样子?它与其他文体的根本区别是什么?作为一种文体,它理应有其明确的规定性,尤其是像诗歌这样一种一直具有鲜明特征的文体。你总不能说把一句话分成很多行就叫诗吧?
“梨花诗”的支持者说,李丽华的那些被“恶搞”的诗意味深长、微言大义,其价值在于具有思想性,或者具有真挚的情感,等等。这个问题往往仁者见仁智者见仁,真的很难说。假定“梨花诗”确实很具思想性,那么偶最想知道的是它“分行”与“不分行”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就拿《一个人来到田纳西》来说,“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与“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如果说前者很有哲理,那么后者是否就没有哲理?难道哲理会因为没有分成几行就消失吗?换个问法:一句没有哲理的话,难道会因为被分成了几行就有哲理了吗?
赵丽华辩解说,网上流传的那首诗是她随手写出的“试验品”,代表不了她的水平。为了让大家“再认识”,她还在自己的博客上展示了几首“自选诗”,这显然是赵诗人的代表作了。且来看看其中的第二首:《约翰逊和玛丽亚》——
一只老波尔羊感慨:
“在过去
我们总是担心
树后面的狼
你们这代人
就没有这样的忧虑了
有苜蓿吃
有棚子睡。”
一只小波尔羊抱怨:
“可是你们那时候
男女搭配是合理的
恋爱是自由的
你看现在
主家为了省钱
60个姐妹
才配给一个约翰逊
可是明摆着
他跟我们就是走形式
只有和玛丽亚在一起
他才是真心的”
这首“诗”就是两句话组成的。老波尔羊一句,小波尔羊一句。如果在记述这两句话的时候少敲几次回车键,就是这样的——
一只老波尔羊感慨:“在过去,我们总是担心树后面的狼。你们这代人,就没有这样的忧虑了——有苜蓿吃,有棚子睡。”一只小波尔羊抱怨:“可是你们那时候,男女搭配是合理的,恋爱是自由的。你看现在,主家为了省钱,60个姐妹才配给一个约翰逊。可是明摆着,他跟我们就是走形式。只有和玛丽亚在一起,他才是真心的。”
只请赵诗人、沈诗人告诉我:上面那首“诗”与下面这段“话”,除了形式不同之外,还有什么不同?如果没有区别,那么为什么普通的一段话被强行分成了若干行就成“诗”了呢?如此这般,岂不是每一句话都可以“变”成“诗”吗?
赵诗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表达我的一种对在公共场所卫生间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强烈的抗拒情绪和公共道德观。”这种想法当然没有错。但把一句话分成几行就能“表达强烈的抗拒情绪和公共道德观”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俺也想以这种形式表达一下俺的强烈不满。请看《傻瓜诗——我坚决不能容忍》——
我坚决不能容忍
那些
把诗歌
糟蹋成
这个样子
的人
二,“梨花诗”的“分行法”有什么规矩?为什么要这样分而不能那样分?
《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是这样分行的——
我坚决不能容忍
那些
在公共场所
的卫生间
大便后
不冲刷
便池
的人
我这样分行不行?——
我坚决不能容忍
那些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
大便后不冲刷便池的人
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如果可以,那是否意味着诗的分行就没有章法?
我觉得后一种分法比前一种分法在语感上更舒服。因为,后一种分法的三行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句子或词组,而前一种分法则像是强行腰斩,比如“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的人”,根本不符合句读的习惯,读起来非常别扭。而在形式上、语感上给人以美感应该是诗歌最大的优势吧。
回过头来,大家再来看看上面那首《约翰逊和玛丽亚》。两只波尔羊说的两句话都用了引号,而两个引号都被分开了:“在过去/……/有棚子睡。”前面的一行有前“半个”引号,隔了很多行才出现后“半个”引号——完整的一个标点符号都被劈成两半,怎一个“别扭”了得!而且,前面什么标号符号都没有,后面生生又冒出来一个句号——既然非用标点符号不可,何必还要分行呢?老老实实地记录成一句话,不是更好吗?
在赵的自选诗中,还有一首《死在高速公路》——
有一天我会死在高速公路上
像一只鸟
那些穿黄色背心的清道工
会把我拾起来
抚摩我的羽毛
让我在他们手上再死一次
如果非要把一句话分成很多行,那么我觉得这样分读起来更舒服——
有一天
我会死在高速公路上
像一只鸟
那些穿黄色背心的清道工
会把我拾起来
抚摩我的羽毛
让我在他们手上
再死一次
赵诗人、沈诗人,您同意吗?如果不同意,请说出理由。
三,“梨花诗”究竟为谁而写?
沈诗人等的文章中充满着不屑,甚至有人直截了当地说:诗本来就不是写着普遍人看的,“恶搞”的人根本就不懂诗,云云。像老盛这样愚钝的人自不必说,连韩寒也不在诗人的眼里。我感觉,现在除了“诗坛”的人,几乎没有人懂诗了。那么,你们写诗到底是给谁看的?就是写给“圈里人”看的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再请问:还有什么文学体裁或文艺形式的创作对象只包括“圈内人”?且不说小说、散文等,仅就诗歌而言,历史上什么时候的诗歌是只写给“圈内人”看的?如果曾经有过这样的文艺形式,那么它有生命力吗?能流传下去的吗?
在我看来,自告别格律之日起,中国的诗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刚开始的所谓现代诗或新诗,比如郭沫若艾青的诗,还残留着一点诗味。但之后,越走越远。到现在,已经死透了。因此,赵丽华的那些文字,即使真的意味深长、微言大义,那也只能说是格言或锦句——但绝不是“诗”。[/
诗歌是文学的最高形式,是文学王冠上的明珠。真正的诗人完全有理由感到骄傲和自豪。但人们需要的,绝不是像“梨花诗”这样的诗。
听说今天有很多诗人要在北京聚会,声援赵丽华。以谩骂回谩骂、以“恶搞”反“恶搞”,是没有用的。如果诗人们真想维护“诗”的尊严,那就回到问题的本体上来,耐心地做一点诗歌“启蒙”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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