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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蕾应该打一场“公益官司”

(2006-09-16 14:38:02)
分类: 杂七杂八
这会儿盛大嘴又无聊了。继续说说徐静蕾和刘信达。

偶觉得,徐静蕾应该状告刘信达。理由是——

一,此番污辱可以说登峰造极。刘信达以前说杨钰莹怀了他的孩子也好,宋祖德造谣说谢雨欣被潘顺宝“包养”也好,都无法与刘信达此次对徐静蕾的污辱相比。这样的污辱,正常人都是无法容忍的,何况一个明星。

二,这个官司打起来非常便当。杨钰莹没有告刘信达可以理解,因为是否怀上刘的孩子很难取证,而且杨的名声已经狼籍,还是忍气吞声为上策。谢雨欣没有告宋祖德也可以理解,因为她确实跟潘顺宝同居了几年,是“恋爱”还是“包养”,实在说不清楚,赢了官司也未必能赢来清白,拉倒为妙。但刘信达此次污辱徐静蕾,不仅用尽了污言秽语,而且还具体到一个有名有姓的“私生女”,听起来“人证物证”俱在,但也正因为如此,公堂之上更容易对质。那个孩子到底存不存在?到底是不是刘与徐的?作个DNA鉴定,非常简单。如果孩子纯属子虚乌有,或者孩子不是徐静蕾的,那就可以认定刘信达造谣诽谤。胜券在握,清白自明。

至于“上当”之说,偶已经说过了:他若想声败名裂,那就成全他。如此昭著臭名,老盛绝对不想出,也相信没几个人愿意出。

如果徐静蕾选择沉默,结果可能是这样的——

一,“玉女”永失清白。也许徐认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是一厢情愿,或是自我安慰。尽管刘信达、宋祖德之流已经声名不佳,但他们说的话也有真的。不信者多,信的也不会少。董文华都能傍上赖昌星,徐静蕾傍个大款也并非不可能。至少也是不清不白。

二,“苍蝇”还会咬人。刘信达和宋祖德之流已经糟蹋过很多女明星了,现在他们越发肆无忌惮。杨钰莹之后是谢雨欣,谢雨欣之后是徐静蕾,徐静蕾之后是曹颖……如果没有人挺身而出,刘宋这些“苍蝇”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作为娱乐圈形象最好的女明星之一,徐静蕾如果站出来打一场“公益官司”,既为娱乐圈的姐妹们做一件善事,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点贡献。对了,徐静蕾好像是北京市的“形象大使”吧?那更是责无旁贷了!徐静蕾的形象就是北京人的形象。污辱徐静蕾就是污辱北京人。徐静蕾即使不在乎自己的形象,总不能不在乎北京的形象吧?

其实,这对于徐静蕾来说,打官司不过是举手之劳——委托一名律师就是了。如果还能得到一笔名誉损失费(像刘信达这样的有钱人,不妨狠狠地敲他一笔),捐给希望工程,建所“静蕾小学”,岂不是一举多得?善哉善哉。

当然,上述观点都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刘信达纯属造谣,徐静蕾蒙受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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