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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这种出名的方式

(2005-11-18 16:58:45)
分类: 散文随笔
我不喜欢这种“出名”的方式
盛大林

今天本报(《东方今报》)的“感动中原”年度十大人物候选人竟然是那个王文胜!吃了一惊。

他竟然还成了央视2005年“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又吃了一惊。

大约3个月前,我与《南方人物周刊》记者李玉霄一起看望高耀洁,在省人民医院高干病房碰到了他。

当时,高耀洁的老伴在住院。

中间有一会儿,王文胜出去了。高耀洁跟我们说:“这个家伙三天两头往这里跑。我老头喜欢安静,烦死他了。”

我问:“他为啥老来看你们?”高回答:“我这里记者多,他每次来基本上都能碰上记者。”顿了顿,高又说:“一见到人,他就拿出报纸上有关他的报道。”

果然。一听说我们是记者,他立即跟我们套起了近乎。说多少多少媒体报道过他,还拿出一张报纸想给我们看。那张报纸好象是《中国环境报》,上面有专访。我扫了一眼,没有接过来。玉霄也没有接。

听说高的老伴需要休息,我们来到了电梯间。王文胜跟了出来,继续讲述他的事迹。

我们没好气地跟他聊了几句。

我问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他说是某村小学的教师。

“你天天在外面跑,不上课吗?”我问他。“我不代课。”他支支吾吾。

“那你是学校的教师吗?”我又问。“是。我已经从教20年。”他吞吞吐吐。

我一听,就问他多大岁数。他说:“36岁。69年人。”“那就是说你16岁就当老师了。”“对……”他躺躲闪闪。

我没有再往下问。我事后跟玉霄说:“不想再让他难堪。”

上述对话可能有不精确的地方,但我和玉霄当时都明显地感觉到,王文胜好象在掩饰什么。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人想出名,不是罪过。只要坦坦荡荡,追求名利是人的正常心理。彻底看破名利的人凤毛鳞角,不可强求。

在我看来,出名大体上有两种途径——

一是,通过“做事”而“求名”。首先踏踏实实地做事,让名声追随而来。我觉得,高耀洁老太太可能就是这样的人。这种人,当然也是值得尊敬的。一个人只要真正做了有益于别人的事儿,社会就应该给他名声和荣誉。

二是,为了“求名”而“做秀”。每做一件事儿,都带有明确的功利目的。我觉得,王文胜可能就是这样的人。这种人不应该被尊敬,也不会让人感动。反正,我不喜欢。

通读我们的报道,觉得通篇记录的都是王文胜自己的叙述。如果记者能深入到王文胜的家乡、单位……报道应该会全面一些。当然,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最终发现这个人根本配不上“感动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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