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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勃拉姆斯,人们首先想到的也是提及最多的,基本都是这样一些如:严肃、理性、严谨、冷静等等“古典”味道十足的词汇。事实上,这位害羞的、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玩玩具兵的男人,一个有着浓密的美髯的小个子德国人,虽然敏感易怒、脾气暴躁,而且常常给人一种不修边幅、不拘小节的印象,但我们在他的生活经历和音乐中,很少看到什么狂热、过激的行为,我们也很难在他的音乐里找到那种浪漫主义者所热衷的单纯的奔放、梦幻的情绪。按照传记作者保罗·霍尔姆顿的说法,1856年24岁之后,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古典主义者,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绝对?我倒一直觉得,就算他后来非常“古典”了,身上却一直保存着许多和浪漫主义者非常相似的气质和行为习惯,所不同的是,他们导向的结果是那样的不一样。
19世纪欧洲那些浪漫主义者有一特点很有意思,他们通常喜欢把自己装扮得非常痛恨社会,而且还很孤傲不驯,可是他们几乎个个都是迷恋沙龙生活的社交高手。比如我们熟悉的诗人拜伦,在上流社会的各种奢靡场所,深得贵妇们的至爱,还经常搞出点绯闻。勃拉姆斯不擅社交,他一般比较喜欢在自己不多的几个朋友和熟人圈子里生活,他觉得那样比较自在。但是,在19世纪那样一个音乐传播手段及途径都非常有限的时代,演出和社交几乎是一个音乐家出名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基本途径。勃拉姆斯除了不停地演出,也不得不在上流社会由王公贵族们把持的社交场上周旋,这和他早年长时间在汉堡的下等酒吧、舞厅、妓院里演奏钢琴赚钱时候的感受可能十分相似——为了自己的某个目的,可以相当程度地忍受他不喜欢的环境,他甚至在那些多少有点让他不自在的环境里,表现出了一种非常讨人喜欢的搞气氛和恶作剧的本事。
和其他一些热情勃发的音乐家相比,勃拉姆斯的内心世界深邃、神秘,而这多少让人想起德国的黑森林,阴郁又隐秘。仅就我们所知道的他的不多的几段情感故事而言,我们与其说看见了浪漫和激情,不如说感受到的全是在冲动与克制、本能与理性之间的平衡。在情感上,他表现出一个金牛座男人(他的生日是5月7日)一如既往的坚定执着的目标感,以及这种他在坚持自己方向时表现出来的一股执拗的牛脾气——像用20年的时间来准备一部交响曲创作这样的事情,恐怕也只能发生在勃拉姆斯身上。
在勃拉姆斯身上,人们很容易提炼出一种比较强调节制、主张内敛以及注重低调的人生立场和生活态度。我理解,这种态度,一定程度上包含着一种由青年转向中年的日渐成熟的寓意,而从社会的属性上看,则多少很有点中产阶级的味道。所以,年轻人一般很难喜欢上他,而一进入中年后,就往往会沉入其中不能自拔。的确,勃拉姆斯不是一个拘谨的人,但他的人生里的确缺乏一种不管不顾的洒脱和不计后果的决绝。这使得他的人生里面少了点激情四溢、光彩照人的东西,但从另一个方面看,却又多了一种自我约束和成熟智性之美。古典音乐家中属于激情飞扬类型的很多,而像勃拉姆斯这样,还真的很少。
勃拉姆斯说过:“对于我来说,写歌剧和结婚,是最难的两件事”——正巧,他一生既没有写过歌剧,也没有结过婚。按照我的理解,写歌剧,需要一种特殊的素质,那就是好社交,爱扎堆儿,喜欢和人打交道,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去捕捉其中微妙的关系和戏剧性。像莫扎特、威尔第、普契尼等歌剧高手,基本也都是社交高手。以勃拉姆斯的作曲水平,写歌剧应该不是一件难事,他写不出来或者不愿意写,应该有很多原因,其一,我觉得跟他的前辈也是对手贝多芬有关。
贝多芬一生只写过一部歌剧,而且还不是很成功,在他庞大的作品系统里,绝对属于末流。他犯不着在这个音乐类型上使劲,其他贝多芬染指过的类型,他几乎都不放过,他似乎要告诉别人,贝多芬能写的,我也能写,而且写得也不差;别人老把他和贝多芬相提并论而且视他为贝多芬的继承人这一做法,让他很不开心,这使得他很多方面都要和贝多芬较劲(中年的勃拉姆斯开始留大胡子的时候,朋友问其原因,他貌似幽默地回应:因为贝多芬没胡子)。至于其二,我觉得是出于他的性格。勃拉姆斯喜欢孤独,到了晚年,甚至变得越来越古怪孤僻,他并不缺乏社交本领,在各种社交场所,他一点也不会显得不合群。但他更愿意独处,没错,金牛座男人基本都有这毛病:喜欢独处但又害怕孤独。所以,本雅明形容波德莱尔的那句话,我觉得更适合勃拉姆斯:“他喜欢孤独,但是他想要的是置身于人群中的孤独。”
而结婚之所以对于勃拉姆斯来说是一件难事,在很多传记作者看来。是和他父母的失败婚姻有关。人们认为,勃拉姆斯父母这一对老妇少夫——他妈大他爸16岁——争吵不断最后以离婚告终的婚姻生活,一直是他恐惧婚姻的根源。而在勃拉姆斯一生中,情感陷得以至于最有可能结婚的女人,无疑就是舒曼的遗孀、他的师母、大他14岁的克拉拉。
保罗·霍尔姆顿在他的勃拉姆斯传记中,把舒曼的死,看成是勃拉姆斯人生和艺术的转折点。看来是这样的,1856年7月29日,舒曼逝世,这一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件使勃拉姆斯陷于窘境,多年来一直躲在舒曼这一情感屏障后面的他,这一刻终于必须面对自己第一次见到克拉拉克便萌生圣洁爱意三年来的情感。但他选择了在这个“机会”面前止步不前,他没有娶克拉拉为妻,而是一如既往地以一种纯精神的方式,保持他对克拉拉的爱意。为此,保罗·霍尔姆顿写道:“对于像勃拉姆斯这样心怀理想的年轻人来而言,浪漫地谈恋爱是一回事,结婚却是另一回事。作为一个嗜读中世纪传奇的读者,他对克拉拉的渴慕是一种骑士对淑女遥不可及的崇拜……他是她痛苦而漫长考验中的英雄,但当考验结束,他要面对娶一个比自己年长14岁的女人,做七个小孩的继父和供养人的未来,那种浪漫一定会突然在森冷的现实强光下消失。”虽然勃拉姆斯这么做实在让我难过,但我也得承认,在这个非常可怕的现实面前,都难以抉择。
尽管从一个男人的道德立场上看,勃拉姆斯对婚姻的退缩和恐惧,多少有点让人感到惋惜,或许,对一个男人而言,爱一个人,就应当不管不顾地去为她做一切,哪怕死得很惨也在所不惜。但是,这恐怕是我们今人的道德吧,深受中世纪骑士精神影响的勃拉姆斯也许并不这么看。爱是爱,为什么一定要和婚姻扯到一起呢?这就是我们今天和勃拉姆斯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差别,幸好,克拉拉明白并接受了这一点。事实上,在舒曼离去的40年中,勃拉姆斯对克拉拉一直保持着一种近乎“骑士对淑女遥不可及的崇拜”和爱情。我有时恶作剧般地想,要是克拉拉也像咱们今天的一些女生一样,以勃拉姆斯的爱为由,抓住不放、死缠烂打进而逼婚的话,那勃拉姆斯该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啊,他的音乐又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啊?
事实上,勃拉姆斯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就算他的止步不前令他免去了许多现实的麻烦,但是,以后每当和别的女人打得火热,情感发展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的关键时候,却无一例外地选择了逃避。这其中除了他在心理上越不过克拉拉这个槛儿这一原因之外,勃拉姆斯对婚姻的恐惧,以及他对精神恋爱的热衷,其实都源于他那种深谙平衡、克制、谨慎、细致之道的性格。正所谓性格即命运,正是这命运,使他到头来只能以孑然之身终老一生。
勃拉姆斯开始在维也纳走红以后,一位女歌手,也是他的短期课程班上的女学生伊丽莎白·冯·史托克豪森曾经让他着迷,大有非她莫娶之势,可临到要面对结婚这一现实问题的时候,他在选择了逃避的同时,把他喜欢的女人推给自己的朋友。有意思的是,11年后,当他与已经是朋友之妻的伊丽莎白再度重逢时,他们之间又开始了一段非常纯粹的情感,事实上,与他通了25年缠绵书信的伊丽莎白,已经成为勃拉姆斯生命中仅次于克拉拉的重要女人了。这两个女人,在精神上支撑和占据了勃拉姆斯中年以后的情感世界。当然,这一切都是那样的有理、有据、有节,完全是一派勃拉姆斯式的收放自如、尽在掌握。
看起来,和婚姻这种人生大事比起来,勃拉姆斯的确更喜欢一种精神上的恋爱,在他单身的一生中,他和克拉拉以及伊丽莎白这两个女人所保持着的非常柏拉图式爱情的关系,以及数次在婚姻的大门前止步、退缩乃至逃离,这些事情都清楚地证明了勃拉姆斯高度的自制力和平衡能力,以及他遇事谨慎周全,行为拘谨检点的性格特征。有一个小细节让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勃拉姆斯这个人。和他的老师舒曼不同,也和他的前辈贝多芬和舒伯特不同,同样绝非禁欲照样懂得享受的勃拉姆斯,至少在对待性的问题上,始终保持着相当的节制。这使得他避免了像上面那几个大师或者那个时代潦倒文人一样饱受梅毒的折磨。
勃拉姆斯的写作本身,也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每一次创作,都要历经一个不断克制不断沉淀和向内转的过程。和莫扎特那种开自来水龙头一样的写作状态不同,他的写作往往要经过非常痛苦的深思熟虑、反复推敲、数易其稿才能完成。资料显示,他为了写交响曲,甚至足足准备了21年才终于在1876年他43岁那年,写出了《第一交响曲》,当然,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而他在将近40岁完成他的《第一弦乐四重奏》之前,他已经销毁了自己很不满意的近20个弦乐四重奏。的确,在弦乐四重奏这一最经典的室内乐类型上,勃拉姆斯可谓慎重慎重再慎重了。和很多作曲家不同的是,勃拉姆斯留下来的作品,都是已经成熟到可以出版的,而且一经出版,水平都非常均衡,不像有的作曲家,有的作品差得要命,让人怀疑是否出自他的手笔。勃拉姆斯宁可销毁掉那些他认为不成熟的作品,也不愿意让它们流传出去。
这其中,有日益精致化和日渐均衡感的一面,但同样也透着勃拉姆斯人生体验中隐忍的痛楚和满目萧瑟的沧桑感。这大半年来听他的作品,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他的音乐说穿了就是一种自己和自己肉搏之后万物空茫般的超然与暴雨过后清澈的澄明。如朗格所言,勃拉姆斯的习惯做法是,用一部曲子来解决一个问题。我顺着这个意思往下想,那么,把他所有曲子加起来,所解决的问题,就是他的整个人生。
看勃拉姆斯的传记和听他的音乐,我有一个很突出的感觉,就是勃拉姆斯很少会像他的前辈贝多芬一样听任和放纵自己(这是贝多芬作为一个古典主义大师最让后来的浪漫主义者受益的东西),也许,他会在某种本能的驱使下稍稍怂恿自己做一些越界的事情,但很快,他就会找到有效的方法去加以制止,并将局面完全控制在自己手里,他愿意尝试愿意冒险愿意面对一切可能出现在他生活和艺术里的困难甚至磨难,但他最终还是很主动地尽可能干净利索、迅速而果断地去克服它们、去解决它们——虽然事实上常常显得有些拖泥带水的。他非常享受这种放与收的平衡所带来的快感和成就感,对自己的生活是如此,对音乐也同样如此。惟其如此,也就形成了勃拉姆斯人生和音乐中最有味道的那种味道,它令我好奇又令我着迷。
勃拉姆斯身上最具浪漫主义特征的气质,是对大自然的挚爱。这话听起来好象很平常,似乎没有谁会说自己不喜欢大自然的,但懂行的人,一定知道所谓大自然比如,在勃拉姆斯留下来的书信里,我们可以看到,除了不停地向他的朋友近乎炫耀地讲述和讨论自己的作品和创造思路外,他谈得最多的,就是旅行以及在旅行中感受到的大自然之美(最爱是湖泊和森林),而古典大师贝多芬基本上就不喜欢旅行,除了他定居的维也纳之外,他好象只在波恩、曼海姆等不多的德国城市呆过。而生活在“大旅行时代”后期的勃拉姆斯,却以一个优秀的钢琴演奏者的身份(其演奏水平与他不喜欢的大师李斯特不相上下,而他远没有李那样喜欢炫耀),用巡回演出的方式游遍了全欧洲,而他最喜欢的地方一个是意大利(他一共好象去了八、九次之多),另一个则是阿尔卑斯山的乡间(他一旦有了重大的写作计划和心情不好,就会躲到奥地利和瑞士的乡下去),我觉得,前者使他找到了与古典文化亲近的途径,而后者,则使他获得平静,清新和秩序。
说到音乐上的这种平衡,朗格的一句话说得很到位,我想用它来作我这篇小文的结语。朗格在把勃拉姆斯和贝多芬作比较的时候这样说:“无论在何时、在何地,贝多芬总是让一种情感发展到另一种情感。勃拉姆斯则一次解决一个心理状态。他也许是像易卜生,而贝多芬则是歌德的副本。”(待续)
《你喜欢勃拉姆斯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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