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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河长”参与环保的模式应予推广

(2018-02-09 22:45:02)
分类: 2017一起前行
近日,广州天河区60多名志愿者出任“民间河长”,利用业余时间“护涌”。他们每周定期巡查车陂涌,取水样检测水质情况,发现偷排污泥等情况及时拍照取证,并向相关部门反馈。虽然他们走访调研的费用全靠自掏腰包,政府部门也没有给他们发聘书,他们仍乐此不疲。目前,这些“民间河长”已与天河区河长办共同建立了车陂涌护水微信群,发现污染问题,志愿者就向“官方河长”报告,由政府部门介入处理。
  环境问题,不只是政府的事情,更是公众自己的事情。但在另一方面,不少公众觉得治理环境,又跟自己关系不大。少数人是因为漠不关心,才高高挂起。更多的人,则是觉得有心无力,总觉得治理环境是件很大的事情,自己很难参与。他们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从我做起,生活中奉行绿色低碳的信条,自己尽量不给环境添堵;其他方面,就觉得无从做起,应该是政府和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的事,个人难有作为。
  但“民间河长”的故事告诉我们,除了以身体力行,自我约束的方式为环境保护做贡献,公民还可以以更为积极的方式参与环境治理。的确,河涌污染了,“民间河长”们并没有力量去治理好。但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治理,比如监测水质,比如监督偷偷排污者,进而助推政府治理的进程。
  对于治理环境污染的主体——政府来说,这些“民间河长”的参与和监督是非常有必要的。从财力、物力这些资源来讲,政府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在其他一些方面,政府也存在一些先天的、难以克服的困难,比如人力资源的紧缺以及掌握信息的不充分、不及时。很多时候,污染的发生以及整治的不及时不理想,并非相关部门主观上不作为,而是客观上,上述这些条件的限制所致。因此政府需要“民间河长”们的积极参与,为政府部门“通风报信”,同时也推动和监督政府整治的进程。民众的参与事实上就是一场“人民战争”,“人多力量大”的优势,使得他们的反应更为及时,监督更为细致。
  然而“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公众对于环保的参与热情,是常有的,但并不是所有地方的所有相关部门都有鼓励参与的意识和觉悟。这使得公众的参与效用打了折扣。因此,天河区政府对“民间河长”的重视,就显得很醒目。“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形成良好的互动,是政府环保部门对待公众参与、监督的正确姿势。只有互动,才能互补,最后形成互助。这一模式,值得大力推广。如此,必能让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做得更好,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热情,必能蔚然成风。

本文发表于2017年10月31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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