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保障房也算杀开了一条血路
(2011-07-31 0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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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通道保障房企事业单位自建 |
分类: 2011一心一意 |
广州有八家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的计划经报道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企事业单位建房分房是否会造成新的不公平?有专家表示不赞成,认为这让房改“回到原点”。代表性的意见有:“现在保障房成为了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的一个特殊通道,比三旧改造的政策还特殊”;“有历史用地的单位大多有强大政府背景,这将让有地企事业单位成为第三类开发商,开发量仅次于市场化的开发商和建设保障房的政府部门。”
这事儿到底公平不公平呢?就事论事来看,确实是很不公平。最基本的理由是:公共资源转化为少数单位的资源,对于绝大多数人,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体制外的人来讲,不公平。但公平本来就是相对的。比较起来,现行的住房制度的不公平程度更甚,社会上最大多数人包括体制内的大多数人的利益,都因为这一制度而受到损害。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又是减轻不公平住房制度损害的有效办法,至少可以让一部分人免受高房价的荼毒。
由此可见,与住房制度大的不公平相比,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只是小的不公平。解决问题,当然应该从解决大的不公平着手。而从根本解决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又能够提供有益的借鉴,所以不能将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性住房一棍子打死,而是要看到其积极意义,从中发掘解决全民住房问题的有效办法。
当前往房问题的症结在于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开发商垄断了房产开发,任何个人、单位都无权建房,这使得地产商肆无忌惮,房价疯涨不已。经验告诉我们,某种商品的供应主体越多,商品的价格越受市场规律支配,价格的不正常上涨会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由交易获得土地自己建房,或者是能够合作建房,或者是其他社会组织诸如民企、民间组织可以为自己的组织成员买地建房,那么房屋价格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这个用脚趾头想一下都可以清楚知道。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解决土地供应和房屋开发的垄断问题,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但从目前来看,解决土地供应垄断的问题现实可能性不大。但解决住房开发主体单一的问题,目前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已经杀开了一条血路。这固然造成了不公平,但解决这个不公平,不是将好不容易出现的这个住房开发的新主体消灭,而是应该造就更多的住房开发主体。
比如说一些实力雄厚的民企,政府也应该拨给其土地,允许其进行本单位保障房建设。这样就使得保障房建设参与主体多元化,不仅消除了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带来的不公平,也会大大充实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减轻政府压力。保障房建设也会惠及更多的人群,尤其是体制外的人群,可谓一举数得。
本文发表于2011年7月5日《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