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2010十全十美 |
和平年代,动刀动枪的事情不太多见,动用大炮,更是闻所未闻。但事情真的发生了,为了反对强制拆迁,武汉东西湖农民杨友德在自己承包的田地里搭了个“炮楼”,自制火炮两次打退拆迁队。用大炮保卫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并不是新鲜事物,历史上不知发生过多少次,并且多成为佳话。但发生在当下,却令人吃惊不小。但吃惊之余,又觉得是一件必然要发生的事情。拆迁总是相似的,反拆迁的办法各有各的不同,从市民唐福珍以死抗争,到农民杨友德自制土炮保卫自己的承包地,是事物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
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制造和使用武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杨友德是个秩序的破坏者。但反过来问一下,人们为什么要遵守秩序,要信仰秩序呢?理由很简单,就是因为秩序,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人们获得福利的成本。比如说,在正常的秩序上,杨友德大叔交税给国家,然后由国家负责社会治安,保护他的身家,包括他的土地。这方面的事情,他就不用再操心,全心全意种地发财,就万事大吉了。显而易见,这样的成本,要大大低于他一手拿炮,一手拿锄头保护土地的成本。
杨友德应该不是不懂这个道理,但他为什么要舍易求难呢?我想因为他已经耳闻目睹了无数的事例,这些事例告诉他一个简单的事实,在拆迁征地这个问题上,已经没有正常的秩序可言。按照正常的逻辑行事,已经无法保障他的财产安全。因此他失去了对正常秩序信仰,失去了对正常维权方式的信任,于是选择了用暴力保卫自己的土地。
而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暴力是个极其可怕的东西,是对于秩序最大的破坏性力量,其对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害,难以估量。也正是如此,为了避免受到暴力的侵害,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自古以来,人们选择把使用暴力的权利让渡给国家,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都放弃私自的暴力活动。人们之间的各种纠纷,不再用拳头和武器来解决,而是选择通过道义和法律。正常的社会,政府应当引导人们避免将解决问题的途径诉诸暴力,而是选择遵从秩序,而不是相反。从这个意义上,国家肩负着公众的重托,责任重大。
但如果人们感觉到自己的利益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以保障,转而选择这一原始的方式,就如同杨友德,那么就很值得我们反思。最容易导致人们对于秩序信仰崩塌的事情,莫过于政府不遵守秩序。如果一件事情,逼得人们普遍使用非正常的、有悖于道德、法律和秩序的方式表达反对意见,那么这件事情肯定是有问题的。现阶段的征地、拆迁,就是这样的事情。那么重新反思和规范征地和拆迁的各个环节,令其不再动摇人们对道德、法律和秩序的信仰,迫在眉睫。
本文发表于2010年6月8日《珠江晚报》,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