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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认领”住宅区的经年噪音?

(2010-03-30 20:16:18)
标签:

房产

分类: 2010十全十美

  快速路穿越住宅区所产生的噪音大到了什么样的地步?有次造访住在华南快速干线旁的朋友家做客,算是领教了。刚一进门,我就听到一阵隆隆巨响。经朋友解释方知,该路车流量太大,车辆发出的噪音连成一片,以致分辨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声音。真不知朋友长年累月住在这样的环境中,是如何熬过来的。

  家本来是休养生息的地方,但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居家大约只会令人身心疲惫。我想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村的住户对此同样深有体会。据报道,十多年来,他们日夜受到华快车流噪声的侵扰,在多方投诉未果之下,最近,十多位老师向法院提起了一宗噪声侵权公诉诉讼,他们希望此举能赢得本该属于他们的安宁。

  经验告诉我们,包括噪音在内的各种污染基本都是人为制造的。既然是人为制造的,那么冤有头、债有主,应该有人出来认账。但现实却令人失望,住在广州市内各快速路延线受噪音困扰的居民不知凡几,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挺身而出替他们解决问题,也没有听过说因为他们的安宁受到侵扰而得到过补偿。华师教师村的教师甚至通过政协委员就此事提交过提案,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按理说,噪音是车主制造出来的,该由众车主来负责,但这显然没有可操作性。所以,最后只能找政府来“认领”这个责任,因为所有的道路都是为公共利益而建造的,住户受到快速路的噪音困扰,实质上就是为公共利益的实现做出了牺牲。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不应该对这种牺牲坐视不理,而应当想办法帮助他们采取隔音措施,至少应该进行补偿。十多年来,华师教师村的住户多方奔走呼号,却无人理睬,令人不解。

  推而广之,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污染为害市民,治理却相对滞后,对受害者补偿更是无从谈起。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造成污染的源头来自多方,不易查明事主,追究责任。相关部门于是借此推脱责任,拒绝治理和赔偿。结果是受害者投诉无门,各种污染变本加厉。显然,有关部门的如此作为,对不住公众的信任和委托。

  如前所述,包括噪音在内,几乎所有的污染都是由人类自己制造的。越是生活和生产活动活跃、积极的地区,污染就越严重。要对各种污染进行釜底抽薪的治理,就有必要反思一下人类活动本身。我们的活动,是不是能够适当“消积”一些呢?比如说,车多了就要修路,路修多了,就吸引更多人买车用车,路不够用,再修路,如此恶性循环,不仅难以根治交通问题,反而是越来越多的人饱受噪声和空气污染之苦。如果换一种相对“无为而治”的思路,将修路的钱用于补贴、引导人们改用其他方式出行,效果会不会更好一些呢?我想至少我们的环境会好很多。

 

本文发表于2010年3月30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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