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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婚宴礼金没理由不公开

(2010-01-05 11:05:30)
标签:

杂谈

分类: 2010十全十美

  婚丧嫁娶是寻常事,但近日一南一北两个婚宴却有些不寻常。在深圳,机场公安分局刘副局长嫁女,大摆宴席110桌。在接受采访时,刘副局长表示,自己也关注到廉江公安局副局长设宴收红包被免职一事,但乡亲众多,情面难却,思虑之下,还是设宴,但他拒绝透露礼金情况。而在陕西安康,因为老师们要去参加中心校校长吴凤周儿子的婚礼,安康市汉滨区关家乡的13所中小学竟然集体放假。

  (1月4日《广州日报》、《华商报》)

  而深圳对刘副局长的事情如何动作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如果不是媒体曝光,这事不会受到任何追究,因为它太平常了,平常到安康市有关部门在追究吴凤周的责任时,根本没想到要查一下婚宴礼金的情况。媒体曝光此事时,对这方面也不置一词。

  但这平常的事情背后,却隐含着严重的问题。无论是吴凤周还是刘副局长,都是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因子女的婚事接收礼金,固然有人情的一面,但说白了,这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的财物往来,简单以“人情”两个字不可能穷尽其性质。

  有关部门尤其是纪检部门对这种现象不是没有关注,也出台过无数“严禁”之类的红头文件,但收效甚微。因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人,领导干部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情,尤其是生活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情大国”中。因此这一类的财物往来,要分清是属于人情的礼尚往来,还是不可告人的权钱交易,还是寓交易于人情的长线投资,的确十分困难。有关部门监管、查处起来,往往也无从下手。

  难道真拿这事没办法?只要下决心,办法总是有的。既然事后查处比较困难,那么就索性关口前移,国家工作人员因婚丧嫁娶以及其他私人事务需要摆设宴席的,事先必须进行备案。同时,对于收取礼金的明细,也要向有关部门申报。任何事情,只要公开就会有威慑力,无论是收的人,还是送的人,都会收敛一些,把礼金控制在人情的范围之内。也许有人会说这侵犯了个人隐私,对不起,谁让你是国家工作人员呢?在很多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收入都是公开透明的,因此将婚丧嫁娶而收取的礼金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合情合理合法。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也许会跟着发生。对于礼金的明细,当事人完全可以编造一个“合理”的清单出来。但既然去编造,就必有见不得阳光的隐情。编造的清单也并非完全没有意义,一旦东窗事发,真实的礼金数额曝光,当事人不可能拿“人情”当借口去抵赖,你心里没鬼,当初干吗要去胡编乱造呢?

 

本文发表于2010年1月5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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