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应该对黑洗发水更狠一点儿
(2009-12-15 07: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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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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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肇庆市民黄先生在使用了一种名为“米兰妮一洗黑洗发露”的产品后,头发非但没有像承诺的那样变黑,原本拥有浓密头发的他反而变成“秃头”。据医生分析,黄先生极有可能是使用了化学物品如苯二胺或间苯二胺超标的洗发水,引发微量元素慢性中毒,从而导致脱发。如果长期使用,还有可能伤肝。记者随后调查发现,市面上充斥着多种标识不清、厂家不明的洗发水,一些美容院、理发厅使用的洗发水,问题更是严重(详见《肇庆都市报》12月11日A04版)。
人们使用美发产品的初衷主要就是为了美,此外还希望这些产品能够起到促进头发健康的功效。但“米兰妮一洗黑洗发露”一类的产品走向了人们美好愿望的反面,不是让人变美,而是让人变丑,甚至影响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于此类毁人容貌、损人健康的产品,有关部门应该严厉打击。遗憾的是,黄先生虽然多方投诉,但有关部门对该产品的态度却太过“温柔”。由于黄先生没有保留外包装纸盒和购物小票,虽然多次投诉,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均未做出行动,超市依然将其摆在柜上销售。这就让人感到纳闷,为什么相关部门非要跟黄先生较这个真呢?既然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已经发生,既然超市还有摆卖,相关部门去拿几支回去进行检测,不就真相大白了吗?因为没有外包装纸盒和购物小票而不出手,不是会有更多市民可能受到不合格产品的荼毒吗?不能不说,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过于消极了。
而对于市面上大量充斥的问题洗发水,有关部门的态度也不能令人满意。质监部门告诉记者,对于市场上销售的洗发水质量,目前没有非常严格的界定,只有对这些产品的成分、活性物以及卫生、安全等方面有统一的标准。天啦,难道非要有完美无缺的质量标准出台,质监部门才会出手检测?就算目前关于洗发水的质量标准还不够完善,但既然国家已经就洗发水成分、活性物以及卫生、安全等方面制订了统一的标准,那么质检部门为什么不在这几个方面进行一下检测呢?问题很有可能就出在这上面。而工商部门的回答也令人啼笑皆非,工商部门认为目前针对我市理发店的洗发水还没有一个质量检测的标准。关于洗发水的质量,正如质检部门所说,国家不是已经制订一个标准了吗?难道理发店是化外之域,可以不执行国家标准?工商管理部门就可以对理发店使用劣质洗发水坐视不理?
洗发水是日常消费品,尤其是在广东这样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几乎天天要使用,其重要性几可以与衣食住行等同。而其质量,却令人堪忧。劣质洗发水大面积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了民生,有关部门应该多一些主动精神,加强执法,对黑洗发水更狠一点儿。
本文发表于2009年12月14日《肇庆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