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周云评论
周云评论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810
  • 关注人气:6,45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没规矩就赶紧定个规矩吧

(2008-06-19 07:58:15)
标签:

杂谈

分类: 2008发发发

  “限塑令”正在沦为某些商家牟利的工具。据《信息时报》报道,市民申小姐到江南大道一家餐馆就餐后打包时,餐馆收取了1元钱的打包费,用的还是禁用的超薄塑料袋。而记者将此事反映到工商部门后,有关人士则称,“限塑令”中没有明确规定餐馆酒楼在“限塑”之列。

  本人对于“限塑令”是双手赞成的,环境保护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不用或尽量少用塑料袋就是公民对环境保护尽责的一种方式。但是“限塑令”终归是强制性的,并且牺牲了公众一些经济上的、方便上的利益。虽然个人觉得这样的牺牲值得,但作为政府,应该把工作做得细致一点,把规矩定得周密一点,把公众因为投身环保而损失的利益降至最低限度。

  但遗憾还是发生了,“限塑令”存在着漏洞,被精明的商家发现并利用了。一个饭盒加一个塑料袋就收一元钱,如果不懂什么是变相抢钱,这个事情可以做一个生动的案例。笔者也遇到过同样的事情,跟餐馆理论时,服务员倒也直言不讳:酒楼的东西本身就贵,你看我们的酒水都要贵过外面。这个服务员真是老实得可爱,道出了商家的心声。原来“限塑”竟然是一个商机,原先作为赠品的塑料袋、饭盒,借“限塑”的东风,可以摇身一变,成为餐馆酒楼新的利润增长点。不过商家的福音很多时候是消费者的噩耗,公众除了厌恶商家,对于“限塑令”的感情乃至对环保的感情又会怎么样呢?

  既然是由公共政策导致的一个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还是应该由该项公共政策的修正、完善来避免此类事情频繁发生。工商管理部门不能一句“无明确规定”就一了百了,此事关系到消费者的权益,关系到环保,关系到政府及其制订的公共政策的公信力,可谓事关重大。因此包括工商管理在内的相关部门不能听之任之,而是要定个规矩出来,餐馆酒楼对打包的塑料袋、塑料餐盒该不该收费,该收多少,都应该有明确的章程。不能再留下灰色地带,任无良商家借环保的名义宰割消费者。

  事实上,对公共政策的调整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现实如此复杂,公共政策难免会有与实际情况抵牾之处,重要的是亡羊补牢,根据实际予以完善。这样,公共政策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共利益。

 

本文发表于2008年6月18日《信息时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