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这个词已经被用得太滥,有多少人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攫取私利,又以国家利益的名义掩盖那些不正当获取的利益。就在前不久,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提案,主张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人批评她为自己利益讲话。张茵回应道:她是站在国家的利益上讲真话。言犹在耳,却被事实击得粉碎。近日,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发表的《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场报告》直指玖龙纸业是血汗工场。报告指出,玖龙纸业的工人劳动环境危险,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工资福利条件较差,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对廉价劳动力的大量使用以及超额的压榨,是张茵玖龙纸业能够发展到今天规模的重要原因。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保护了工人的利益,对于玖龙这样靠不正当地使用廉价劳动力的企业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此,张茵为代表的企业主群体,自然对《劳动合同法》不满,于是有很多企业主参加的政协会议,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声讨,居然成了“主旋律”之一种。
企业主维护自身企业利益并不是什么错误,企业利益也并非就一定与国家利益冲突。张茵们肯定认为,自己企业的利益,就代表着国家利益,因为企业始终是在给社会创造财富,解决就业,给国家上交税收。而废除《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企业的用人更为得心应手,企业经营更为便利,企业就越容易做好,国家与社会得益就越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国家利益。这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存在于企业主群体包括部分学者当中的普遍观点。言之凿凿,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
但问题是,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家利益?国家就是全体国民的集合,国家利益就是国民的利益。玖龙纸业为代表的这些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劳工不正当的使用,实质上已经非常严重地损害了广大工人的权益,这难道不是对大多数国民利益的损害吗?企业对于劳工超负荷的压榨,不仅损害了劳工的经济利益,更是造成了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这也是对社会、对国家的一种伤害。同时,这种“血汗工场”的存在,也是对道德价值的泯灭。而这些企业对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法律或明或暗地规避与漠视,也构成了对法律尊严的挑战。所有这一切,事实上都已经造成了对全体国民利益也就是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害。尽管这些企业也为国家贡献了税收、就业与财富,但利害相权,孰重孰轻,孰大孰小,一目了然。
我尊重企业主对社会、对国家做出的巨大贡献,但这些贡献不能反过来建立在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主对于劳工的使用,其实是给了企业主一个更好地为国家社会做贡献的机会。张茵女士既然讲到国家利益,那还是好好地遵守这个法律吧。
本文发表于2008年4月18日《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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