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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媒体对朱令中毒案争论了很长的时间后,传统媒体也终于打破沉默,报道了此案。(见
网民对此议论纷纷,并试图认定投毒真凶。但笔者坚持认为,几乎所有的网民所获得的信息都是有限的,据此有限的信息得出任何结论,是非常轻率和不负责任的。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看,由于成千上万网民的关注(传统媒体报道后,关注此案的人会更多),此案已经成为一个公众事件,大众不仅关注案件真相,也关注办案过程是否合法、公正,公众盼望获知与本案有关的更多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负责此案的警方应该尊重公众的知情仅,出面澄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疑点。据悉,公安机关曾经调查过苏荟,那么调查的依据是什么?停止调查的依据又是什么?在调查苏荟的过程中是否有人为因素的干扰?在公众十分关注,各种传言流行,事关执法机关公信力的情况下,警方有责任出面告知公众这些问题的答案。这里并不是说一定要求警方锁定真凶,而是要让公众获得关于办案过程的比较完整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做出自己的判断。
如果公众通过警方的信息公开得知确系证据不足导致朱令案成为悬案,那么流言止于“知”,公众的注意力自然会从无端的猜测转移到对朱令的救助上面。如果警方一直保持沉默,造成的结果必然是真假难辨的传言满天飞,不仅对改善朱令的境遇毫无帮助,而且还会伤害另外一个可能是无辜的人。更为严重的是,会危及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损害执法机关的公信力,最终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