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低估的治世能臣-王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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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准之
高祖受命,拜黄门侍郎。永初二年,奏曰:“郑玄注《礼》,三年之丧,二十七月而吉,古今学者多谓得礼之宜。晋初,用王肃议,祥禫共月,故二十五月而除,遂以为制。江左以来,唯晋朝施用;缙绅之士,多遵玄义。夫先王制礼,以大顺群心。丧也宁戚,著自前训。今大宋开泰,品物遂理。愚谓宜同即物情,以玄义为制,朝野一礼,则家无殊俗。”从之。
迁司徒左长史,出为始兴太守。绥怀得理,军民便之。寻入为侍中。淮之究识旧仪,问无不对,时彭城王义康录尚书事,每叹曰:“何须高论玄虚,正得如王淮之两三人,天下便治矣。”然寡乏风素,不为时流所重。撰《仪注》,朝廷至今遵用之。卒,赠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