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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救人及被救真相

(2009-11-04 19:01:04)
标签:

舍己救人

侮辱尸体

长江大学

方招

捞尸费

大学生

郝建国

分类: “挟尸要价”专题

     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救人及被救真相

       (捞尸者挟尸要价       目击者 真真 摄)

     10月24日,湖北荆州宝塔湾。

     当地两所高校学生何东旭、方招、陈及时为救两名落水少年献身。

     3名大学生牺牲后,他们的父母投书要求,当地政府查明3名大学生牺牲的真相,依照法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可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当地至今没有全面公开调查结论。

      英雄所在的高校则按照“宣传”的思路,限制记者采访,要求现场的学生“统一口径”,或多或少影响了真相的公开。

       作为调查采访此事的一名记者,这里先将本人了解到的相关信息公开,供大家参考。

       一,大学生救人与被救基本事实

       2名落水少年,陈天亮是大学生救出的,另一名叫张志鹏的少年抓住渔夫伸出的竹篙爬上船获救。现场救人的韩德元、渔夫讲述了这一点,一名在场的同学也承认张志鹏是“大家合伙救的”。这个“大家”包括大学生、冬泳爱好者、渔夫。

       渔夫参与了救人。具体事实为,向江中扔过一只救生圈,伸出竹篙,有一名大学生、一名落水少年抓住篙爬上船得救。同学们向多家媒体讲述的“见死不救”,是因为他们混淆了“救人”和“捞尸”的区别,把事发现场的2只渔船和事后赶到、以牟取暴利为目的2只打捞船当成“一起的”。

       当然,可以肯定的是,渔夫的“帮助”或“参与”救人远不可能像大学生那样奋不顾身,他们救人不够积极也是被目击者证实的。但如果说“见死不救”,我认为有点过。

       这除了渔夫和大学生们的价值观、道德水平有差异之外,可能是因为渔夫对溺水和死亡见得太多,有点麻木。渔夫自己则称,他们晚上打鱼,白天在睡觉,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救援落水少年,但他们参与救援了大学生,而且没有收取任何报酬。 

       二,学生遗体打捞基本事实

       捞尸者是在3名大学生沉入水中20-40分钟之后赶到宝塔湾的。平心而论,此时3名英雄根本没有生还的希望,所以也不存在“见死不救”。

       捞尸者要价捞一具12000元,拿不到钱不捞遗体属实。捞出第一具遗体后,捞尸者以答应的钱没有全部到位为由“罢工”。

      最让人愤怒的是,捞尸者王守海(湖北公安县埠河镇农民)把被打捞上来的大学生方招的遗体横在水中,用一条绳子绑住右手,另一条带钩的绳子钩住上衣,就是不捞到船上。他们这样侮辱英雄的遗体,目的是调动岸上的老师和同学们的怜悯和痛心,以及时拿到自己开出的36000元的天价捞尸费。

      最终,捞尸者如数拿到这笔钱——36000元。  

 

     大学生舍己救人遭遇捞尸者挟尸要价事件,触动了我们每个人的灵魂——大学生以生命为代价的利他主义与船夫挟尸要价、唯利是图的反差,暴露这个时代道德的混乱和秩序的崩解。

     捞尸者“挟尸要价”这种灭天理、存利欲的行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希望当地警方尽快拿出令天下人信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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