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国对“华南虎事件”的终结发言
(2008-07-03 22: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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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华南虎”探寻 |
周正龙伪造的“野生华南虎照片(下称‘周老虎’)”谜底公开次日,我给傅德志先生发了一条短信:“祝贺伪虎照真相揭开!向警方表示敬意——他们通过测绘、建模和实物,拿出了确实充分的证据。”
傅先生很快就回信了:“相信大家都是追求真相的。拖这么久,与其说胜利,不如说解脱。”
在探寻周老虎的思路和方法上,我与傅先生存在较大分歧。但通过多次碰撞和沟通,我们在“追求真相”这个基础上达成一些共识,这让我十分欣慰。
几个月前,镇坪发现野生华南虎的消息甫一发布,立即引起公众质疑,傅德志是其中最先站出来、影响最大的一个。作为质疑,每个人讲的都有一定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想得出一个可靠的、令人信服的结论,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否则就可能是谣言。
确实的意思是你的证据本身是可靠的、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的,充分是指你的证据足以推出你所主张的结论。恰恰如此,先前的种种质疑均没有做到确实和充分。
直到2008年6月29日,陕西警方做到了——他们的现场测绘数据、建模,他们在周正龙家里找到的那张老虎画的原件以及木制老虎爪模具,还有周正龙自己的供述,足以证实华南虎照片造假。
有网络暴民栽赃陷害,盗取我的博客密码,假借我的名义发表言论,说我是所谓的“挺虎派”(我已就此申明过,此处不赘)。事实上,我从未讲过周老虎是真是假这样带有结论性的言论,因为我真的不知道真相。
我一贯的主张是,如果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不要轻言周老虎是纸老虎。细心的朋友可能注意到,我博客关于华南虎的栏目叫“华南虎探寻”。为什么叫“探寻”呢,因为我不知道真假。
现在周老虎真相公开了,我和所有追求事实真相的人们一样很开心。不过,质疑并没有就此打住:难道只有周正龙一个人在造假吗?这个问题真有水平!可是,我还要说一句有些人不爱听的话,这个问题最终很难有一个满意结果。
并不是因为我是陕西人,更不是说我和官员之间有多少纠葛,我的判断是基于一个可靠的逻辑。
有法学教育背景的朋友们都明白,刑警办案提供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经常不能完全吻合。客观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但它有时很难物化,稍纵即逝,再现十分困难甚至不可能;法律事实是指通过证据反映出来的事实(可能是部分事实,因为有些情况下找不到或很难找到证据
)。
话到此,似乎有点跑题。且慢下结论,因为“法律事实”和“新闻事实”之间有共同之处,他们都是拟态真实,而非客观事实。
和周正龙合谋作案的,我最怀疑那个姓谢的。但假如我是一个办案的,我根本没法抓他,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表明他与周正龙是同案。同理,作为一名记者,我也无权写报道说谢就是一个与周正龙合谋的诈骗犯,因为我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这是一个浮躁的年代,大家都看重结果。有人靠直觉猜透了周正龙的把戏,对此本人表示祝贺。不过,我还将依然坚守:我不传播谣言,如果无力报道客观事实,我将尽量报道新闻事实,因为我是一名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