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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取钱被判无期 “陪审团”宣布许霆无罪

(2007-12-20 11:11:14)
标签:

司许霆

司法制度

atm机

取款

盗窃罪

广州市中级法院

郝建国

分类: 法眼
假如有一个陪审团投票,许霆一定是无罪的。因为许霆在ATM机上取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点犯罪感,他只是觉得那“就和地上捡钱一样……”。
 

我说许霆无罪,并不是一个推测,网易的一个调查数据显示,超过90%的网友支持许霆无罪。当然,我又不得不遗憾地说,以上只是一个假设,因为我们没有陪审团制度。

 

国内的学者一般认为,法律特别是刑法是一门十分专业的学科,用刑法来审判他人的人是必须经过专业的训练。这种思路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因为中国人吃过“人民审判”的大亏,知道那样做的危害性很大。

 

但西方的法学家不这样看,他们认为每个人都有权由自己的族类来审讯,因为每个公民都能够通过证人证据,并通过自己的潜意识,有时是有意识的观察世界的方式,从警察或社会大众所要求的角度来对某种行为作出解释

 

他们认为人民应该分享司法审判权,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把司法权完全交给专业主义者后失控的后果。

 

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除弹劾案件外,一切犯罪皆由陪审团审判。”一旦使用陪审团,其成员将通过投票决定嫌疑人是否被起诉和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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