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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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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该书的扉页上,补录了他所亲见的周氏佚诗一首,特转录如下:
周佛海由死刑减为无期徒刑而写的,当时并无诗题。发现这首佚诗的原委是:
1947年春,余明象和卢冀野在南京同一单位工作,一天,卢邀余一起去老虎
桥监狱探视周作人,时周佛海亦在同室,见有客来,即躲到另一间屋去。卢
与周作人是老相识,二人交谈中,周即用钢笔在纸上写了上面所引的那首诗,
并说是祝贺周佛海免去死刑而写的。余明象当即记下这四句诗,回家后又笔
之于纸,因而得以记录下来。正好我手边也有一本 《知堂杂诗抄》,复检全
书,确无上引的那首诗。此佚诗系余氏亲见,且余氏从未写过诗词,也无伪
托的可能,因而可以断定是周作人的一首佚诗。
人赴南京受审时,周曾写下这样一首七绝:
悯”和 “鸟鹊填桥”的精神以救世,今天却落个弄巧成拙的下场。这首诗,
当时即遭到押解他的一位法官的驳斥。这个法官回敬了他一首七绝,可惜前
两句已忘,只记得后两句为 “一入国门应有愧,园林开满自由枝”。周作人
当汉奸,这是铁的事实。不管他自己也好,还是别人也好,都是不能洗刷掉
的。但遗憾的是,周作人的汉奸立场,直到1947年春在押期间仍未改变,还
把他自己和周佛海都认为是失败的 “英雄”,没有一点愧疚之心。周氏的这
首佚诗益加证明,毛泽东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 “文艺
是为帝国主义者的,周作人、张资平这批人就是这样,这叫做汉奸文艺”,
是完全符合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