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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疑似强奸案,咋就转化为警民之争?

(2017-07-07 11:29:42)
女童疑似强奸案,咋就转化为警民之争?

201774日下午,网名叫做“白衣天使茉莉花”的网民何女士通过社交媒体指控侄女被两老师强奸,可是警方居然不立案。原本对“禽兽老师”愤怒转化为对警方的控诉。

何女士叙述的是这样一件事: 12岁侄女小何,在河南周口市下属西华县的奉母镇第一中学,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可是,由于小何声称肚子痛,问出小何自20173月以来被学校邵姓副校长、何姓主任强奸十七八次。作为小何同学的姑姑,何女士先去找学校,然后报警。但警方却认为强奸事实“不存在”,不予立案。何女士在网路公开此事,西华警方在随后通过官方宣布,该女子在微博中所曝出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扰乱了网络公共安全秩序,将对其进行追责。

可这样一来,“女童被强奸,警方不立案”的传言却在网路上传播更广了。

那个“白衣天使茉莉花”的指控是真是假,围观者信息有限,很难判断。网友真正反感的是警方的处置事件的态度与基本程序。若“白衣天使茉莉花”指控为假,那你把事件的整个情况说清楚,并向社会坦诚通报。那么,网友辨出真假,且警方所述为真,那大家怎么可能一边倒地指责警方呢?

令人遗憾的不仅是针对网友。就是记者前去采访,也因此产生更大疑惑。记者采访了何女士,得到进一步的细节描述。到派出所,还有另一名小女生(同样声称受到强奸)也一同去做笔录。又去华西医院做鉴定。但鉴定要一定的时间,警方只要医院开一个简单的证明。医院出具了“无明显裂伤”的说明。这时,警方单独找12岁的小何谈话。随后,却是警方威胁小何同学,要让她的叔叔与姑姑坐牢。这中间,医院鉴定是重点,除了华西医院,还找到周口市医院。73日,周口市医院鉴定也出来了,何女士表示自己却并没有拿到鉴定结果,“按道理,司法鉴定也应该给当事人原件的,毕竟是我们申请做的司法鉴定,但刑警大队不给我们,说不允许给我们,只能让我们看,拍照都不允许。”记者为此采访结果再去通过电话找周口市警方,办公室人员说找宣传员,找到宣传员却称已经是下班时间,她不方便给记者私人电话,让第二天再打。而当封面新闻记者第二天上班时间再次拨打电话时,对方表示,该说的情况,西华当地警方已经在官方微博中进行了通报。再联系华西警方、华西宣传部,均得不到确切回应。记者再找另一个做司法鉴定的周口市中心医院,院方则“不方便”为由不愿多讲。而随后,记者称再联系何女士,电话已打不通了。

这样一起案件,真不应当由民间矛盾转化成警民纠纷的。既然有了指控,警方负责调查,然后,可直接让当事人到法院提告。警方调查若真,经过法庭确认便了;警方调查不真实,控方也可通过自己的律师调查,拿出证据。但是,警方直接否认事实,不予立案,那就立即变成警民对抗状态了。

在舆论的压力下,周口市警方宣布对此案成立专案组调查,并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这在态度上至少与先前不一样了。只是走到这一步,多少有些被动了。不管如何,知道亡羊补牢,未为晚矣。

需要思考的这类问题,原本是不需要警方来背锅的。有人报案,警方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但现在却似乎是警方先决定要不要立案。这其实就多了一点事,多了一个没有必要存在的环节,甚至在这个环节被人为操控。个人感觉,如果警方不要有这个立案权,事情就简单不少。凡报案,警方都有责任调查。至于调查、取证是否到位、公正,程序是否合法,则是另外一回事。因为警方所为,同样会构成法律证据与法律责任。

在人间,民众无非是遇到一些事能够得到一个公道,有一个可以说理的地方。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你今天不给民众说理,明天民众也会不跟你讲理。而那是最糟糕的社会情形,因为社会将因此失去最基本的规则,社会的基本底线将可能不复存在。如果社会上出现太多不讲理、诬告搅事的人,那也是法律废驰产生的恶果。所以,社会“寻衅生事”的人越多,公权力机关越严格法度,做好表率,而不是正好相反。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社会,若自毁长城,自己挖坑活埋自己,那一定是愚蠢至极的荒唐。

但愿此案终能水落石出,依据事实和法律给社会一个交待吧。我们失去的已然太多,真不要在伤口撒盐并又割上两刀了。记住,真不要再有权力的傲慢,真不要再继续在愚蠢中毁灭掉社会的最后一丝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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