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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的门槛为何这么低
近日,家住上海的13岁女孩小卞,以学习为由,用妈妈手机偷偷给自己喜欢的网络主播打赏,两个月就花了家里25万块钱,而小卞的母亲对此却毫不知情。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凯表示,据初步调研,差不多在每个平台的有15%左右都是未成年人在观看这样的网络直播,但是他们的安全意识相对来说确实是非常缺乏。(央视2月19日)
孙女士夫妇老家在安徽,目前在上海松江开设一间烟酒批发店,夫妻两人每月收入不到10000块钱。加之两个孩子都在上海上学,除了日常的生活开销,剩下的钱也不多,这25万块钱几乎是他们所有的积蓄。辛辛苦苦好多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多年打拼省下的这笔血汗钱,就这么被孩子随随便便地打赏给网络主播,这个“熊孩子”的故事实在令人既辛酸又无奈。
事后,孙女士虽然难过,但并没有过多责怪孩子。这种处理方式很让人欣赏。孩子做错事,尤其是涉及到较大数额的金钱,很多家长常常对孩子非打即骂,说是为让孩子长记性,其实不过是情绪发泄,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当务之急,家长应该做的是尽快追回款项。小卞尚不满16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未经家长知情和许可的情况下支出的大额消费,应当被视为可撤销法律行为,法律上说可以追回。同时也要看到,孩子偷拿家长手机给网络主播打赏巨款,很大程度上也是疏于教育和管理所致,家长也是有责任的,不能完全归责于孩子。
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未成年人打赏网络主播的门槛为什么这么低,甚至本身就没有门槛?又或者说,如果网络直播是一个完全不加以区分、对所有人都开放的平台,那么以孩子的认知水平和控制力,他们是不是早已注定就是“待宰的羊羔”?类似事件不是孤立的,此前媒体曾多有报道。“孩子充大款打赏网络主播”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的背后,是网络直播近乎野蛮的生长状态。
作为一种低成本高收益的互联网新兴产业,网络直播近年来呈现爆炸式发展,从业人员和用户数量都在不断攀升之中。诸如“网络主播年薪百万”、“清华女博士转行成网络主播”等真假莫辨的新闻,都在印证着这个行业的繁荣。吊诡的是,一边是借着网络渗透着几乎每一台电脑、每一部手机和每一个家庭之中,一边却是让人瞠目的“裸奔”之势。除了“直播造人”等几起跌破底线的案例受到相关部门的查处之外,直播平台从行业准入到运营模式,几乎就没有得到有效的规制。恐怕谁都不能否认,在每个直播平台都有15%未成年人观看的情况下,无障碍打赏几乎就等同于网络陷阱。
我对网络直播并无偏见。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完全不必戴上有色眼镜对其进行道德苛刻。但要看到,作为一种成人娱乐或者成人亚文化,如果没有制度化的监督,网络直播肯定是有风险的。财产风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不良信息的风险。比如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直播平台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挑逗性的互动和暧昧的画面,打法律和道德的擦边球。因此,网络直播没有理由游离于监管之外,而应对用户加以区分,建立相应的分级制度。客观说,有了这样的分级制度未必就能绝对地避免网络风险,但最起码我们要有这样的防范意识。
http://news.sina.com.cn/s/wh/2017-02-19/doc-ifyarrcf46965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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