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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称,按照《意见》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新京报1月20日)
很多年来,每到年底,总有两大问题牵动人心,一是春运,二是欠薪。春运问题虽然也未能彻底解决,但进步是看得见的,比如动车丶高铁的大幅提速,网上购票取代彻夜排队,春运压力已有所缓解。唯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十几年如一日,表现一直很"稳定"。按人社部的说法,"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要到2020年才能实现,当然前提是"努力"。
对一个社会问题来说,四年时间并不算太久,但仔细想想却又不免让人深深的悲哀。在人的各种权利之中,生存权是最大的一项权利。对于一名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来说,那点工资一头连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一头维系着一家人的衣食冷暖,无论对个体还是社会,恐怕都没有比这更大的事了。然而这点小小的要求,竟也变成大大的奢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真的有那么难吗,
有目标似乎不是一件坏事,但总是提目标而不见兑现,就会有"画饼充饥"之嫌。还记得吗,早在2011年,人社部就言之凿凿地表示:三年内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而到了2014年,人社部又称,"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到了今年,说法变成"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有区别吗?唯一的区别似乎就是,越来越越没有自信。
让人焦虑的其实不是治理时间的长短,而是看不到任何的进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当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这么多年来,出台的政策数不胜数,但治理效果毫无进展,承诺一次次落空,相关部门是否有过认真的反思,是否感到了职责上的耻感?现实是,对于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各级部门依然没能走出"运动式治理"的怪圈,每到年底才出来刷刷存在感,依然习惯于表决心丶订目标,看上去触手可得,实际上遥不可及。
再难的问题,只要想解决就一定能解决,再简单的事情,如果不想解决就一定无法解决。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很重要的一点惩罚力度太低,几万元罚款与几百万上千万的欠薪根本不成比例,那么为何不提高惩罚标准,欠薪入罪为何不能提上立法日程?再比如,很大一部分欠薪都是政府项目造成的,为何没有相应的应对机制?因为谁都得罪不起,制裁企业,怕企业倒闭,影响税收和地方发展,制裁政府部门,更是无从谈起。谁都不得罪,当然只能得罪农民工了。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价值排序的问题,更准确地说,就是身份决定命运。你欠公务员、国企员工丶都市白领的薪试试?这不仅仅是用工规范的问题,更是因为作为这个社会的最底层最边缘化的群体,农民工既无话语权,也缺少利益代言人,伤害他们的利益,他们根本无力反抗,风险是最小的。同样是丢一辆自行车,普通人和公众人物的结局肯定是不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