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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大的信息公开回应“宝马肇事案”悬疑

(2015-09-08 14:04:59)
9月6日晚上9点24分,南京市交管局政务微博“南京交管”就“6·20”宝马案发布最新消息,该事故肇事司机王季进经权威机构鉴定,其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律师表示,鉴定结论称王季进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今后在法院进行量刑时,很有可能参照这一鉴定结论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现代快报》9月7日)
 
很多人都知道间歇性精神病,而不知道何谓“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因而此消息一公布,网络上就出现了很多“求科普”的帖子,纷纷询问“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究竟是什么东西,甚至有网友问“怎样才能得上这种病,在线等”。谁都看得出来,网友们是在用这种反讽的方式来表达一种不信任的态度。
 
发生于今年6月20日的“南京宝马车肇事案”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尤其严劣的是,经警方认定,事发时,肇事者王季进驾驶宝马车以195.2公里的时速在闹市区狂飙,并且闯红灯,承担事故全责。网络流传甚广的一段视频显示,被撞车辆几乎瞬间解体,两名受害者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事故之惨烈让人无法直视。基于此,人们有理由相信,只有肇事者接受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才能告慰死者及家属,平恢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恐惧。事实上,这也是公众唯一能接受的结局。
 
然而事件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此前,王季进被以交通肇事罪批捕,而算上加重情节,交通肇事罪的顶格刑也不过只有7年有期徒刑。倘若这一司法鉴定结果最终被法院采纳,认定王季进为刑事限度责任能力人,那么按法律规定,法院将会对其做出进一步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的量刑可能将低到与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完全不成比例的程度。联想到该事故发生当时的种种疑问和传闻,“背景说”、“顶包说”再次进入公共视野。
 
理论上说,肇事者在作案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公众之所以对这一鉴定结论深表质疑,主要在于警方给出的信息实在少得可怜,无法支撑最终的鉴定结论,当然也不可能具有公信力。甚至看上去,很像是对舆情和民意的一种试探。“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是一个相当生癖的医学专用名词,绝大多数公众并不了解,鉴定部门为何不做一点解释性的工作?从常识的角度看,在事发生多日之后,鉴定出肇事者作案时的精神状况,也让人大感困惑,那么依据何在?按“百度百科”的解释,“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会持续一段时间,那么出事前后肇事者有没有出现这样的症状?其既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何又能拿到驾照?
 
诸多的疑问,不仅关乎犯罪嫌疑人,关系这一个案是否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更关乎司法形象以及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尤其是在成为全国关注的公共事件之后,这已经不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进程,都要经得住事实和经验的拷问。对于警方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公开与鉴定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鉴定过程、依据,以及鉴定负责人等,唯有最大限度的信息公开,才能化解悬置于“南京宝马肇事案”上的种种疑问和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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