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职称评定为企业创新助力
(2015-09-08 1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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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和省科技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只要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即使没有论文,也有很大机会申报正高职称。《意见》还提出,将进一步向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意见》自今日(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以往评职称,无论是高校、科研单位还是企业,论文或科研项目是硬条件。这种相对刚性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基础研究以及研究型人才,却不利于应用型的人才,因为其技术创新并不能通过论文或科研项目来体现,以至于出现了研究与应用相脱节、职称与人才评价无法匹配的问题。这种评价机制的最大受害者,就是那些处于生产第一线的技术型人才。
打破“唯论文”式的评价机制,
突出技术成果转化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实际上就相当于承认市场的重要性,这是职称评定制度的一项非常务实的改革。所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就是说科技必须为生产服务,不能为研究而研究,为论文而论文。再高端的研究再美妙的论文,如果最终无法转化为生产力,其意义也便大打折扣。多元化的职称评定机制,是对实用型人才的一种正向激励。
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就是下放职称评审权至研发机构和企业。此前,不少地方都已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实现教师职称的“高校自治”。可见,这已经是一种改革趋势。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下放职称评审权,是对科技人才的重新定位。科技人才直接为企业和科研单位服务,其能力大小、贡献大小以及职业定位,自然也是其所服务的企业或单位更有发言权,给出的评价也更为客观和准确。从这个意义说,下放职称评审权也是简政放权的具体表现,厘清了行政与市场的边界。
不再“唯论文”和下放职称评审权,看似职称改革的两个不同方面,实则有着内在的联系。行政主导下的职称评定,由于缺乏感性认识和客观标准,必然会很大程度上依赖论文、科研项目等量化指标,从而显得粗放而失之科学。反过来,以论文、科研项目为标准,也有利于行政化的管理。只是,这种外在的公平,导致了内在的不公平,因为人才多种多样,有人动手能力强,有人动笔能力强,用同一套标准来界定,难免有失偏颇。
正如专家所言,企业最终是以产品和研究为导向,改变目前相对僵化的职称评定制度,以更宽松和灵活的姿态评价科技人才,一方面有利于改进人才,给人才以更大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企业的自主创新,为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创造更大的空间。当然必须提醒的是,职称评定改革尤其是下放评审权之后,监督一定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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