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云南省鲁甸一中初三学生杨小峰与历史老师曾红娟发生冲突,将后者左眼内壁打骨折,并由此引发学校多名教师于16日、17日停课。这是五年中鲁甸一中普通班发生的第三起严重师生冲突。鲁甸一中师生证实,该校实行分班制,普通班和加强班在学生质量、教师工资待遇和晋升机会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导致部分普通班教师与学生之间摩擦频发。(《新京报》12月25日)
事发后,杨小峰同学打算换一所学校读书,并在离校之前,两次向曾红娟老师表达了歉意。曾老师也表示已经原谅了杨同学,“眼睛的伤已经开始消肿了”。因为此事而停课的老师,也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一起不大不小的师生冲突,就此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然而不能将息的是,在这样一起师生冲突的个案之外,我们还清晰可见凌乱的基层教育生态,以及日趋紧张甚至错位的师生关系。某种意义上说,杨同学与曾老师之间的冲突,实际上两个群体之间长期对立和矛盾累积的结果。在此之前,鲁甸一中曾多次发生老师被打事件。而除了鲁甸一中,鲁甸二中、三中、文屏镇中学等多位老师均称,鲁甸地区的中学师生摩擦频繁。
尤其令人揪心的是,我们甚至分不清谁是磨擦的制造者,谁又是磨擦的受害者。“个别老师情绪急躁”,“部分学生在外面沾上一些坏风气”,“一些家长对老师不够尊重”,泛泛而谈中,流露出不满和抱怨,事实上也是对现实的一种屈从和默认。
曾经有多少美妙的文章赞美师生关系的伟大和圣洁,那么眼前的一切就有多么让人沮丧和无奈。社会在发展,但是师生之间传道与做人、授业与求知的传承关系永远也不会变,那么变的究竟是什么?答案其实显而易见,那就是我们的教育模式变得越来越功利化,评价教师的标准也越来越看中结果而无视过程,以至于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师生之间的情感维系,师生关系得不到滋养的空间和时间,教师为“升学率”而非学生负责,学生以成绩而非受教育者的身份获得尊重,双方都为“指标式”教育所绑架,难免疏离,渐行渐远。
“分班”作为一种技术手段,固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却严重偏离了教育的本质。学校不同于工厂,学生更不同于产品,按成绩好坏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无异于把学生当成了合格或者残次的产品。这既是对学生人格的极大不尊重,也是在营造和传递一种冰冷的功利化价值观。早在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规定,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分重点班、普通班,但现实中这种做法却愈演愈烈,几成常态。
功利教育下,教师并不比学生幸运。工资待遇与晋升机会直接与所在班级捆绑在一起,决定了教师之间无法进行良性的竞争。且不说普通班的教师或能要比加强班的教师付出更大的管理精力,同样是备课、上课,却拿着不一样的工资标准,难道不是一种起点的不公平?这样的“坏制度”,客观上就会造成一种厌学、厌教的风气,而最后的苦果终将由学生来承受。
功利教育下的师生关系,必然是脆弱的。问题是,功利思维在教育领域的渗透,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而在不断扩大化。实行分班制的何止鲁甸,师生之间发生冲突的事件何止鲁甸一中?
http://www.bjnews.com.cn/inside/2014/12/25/347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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