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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的摄影作品该不该“落马”

(2014-09-22 22:33:59)

中央纪委日前发布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除了“官员”头衔,秦玉海还是一名“摄影家”其用于宣传河南风光的摄影作品还悬挂于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地铁线路北京地铁相关负责人上午表示,对于地铁里的秦玉海的作品,将会撤下。但因为目前在运营期间,不方便,所以没有撤换。(《法制晚报》9月22日

 

一名官员一旦落马,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便会迅速贬值,这大概也算得上一种传统了。9月10日,秦玉海还出席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庆祝建国65周年暨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展”开幕式,而仅仅过了十来天时间,随着他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正式公布,他的摄影作品也面临全面撤下的命运,世事之无常,不过如此。

 

然而这又似乎是一种必然的结局。所谓当官不易、当官是一种高风险职业,其实已经道尽了个中的缘由:权力是基础,而名和利不过是附着于其上的易碎品,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权在握时风光无限、呼风唤雨,而一旦大权旁落或者身陷囹圄时,这些名和利便会报复性地抽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人们不会去仔细分辩哪些是权力所带来的,哪些是官员自身所拥有的。

 

如果说对官员在任时的过度追捧是对权力的一种献媚,那么当官员落马后不由分说地否定他的一切,则是一种势利,前者是真小人,而后者则是伪君子,相比之下,后者较之前者更加的不堪。

 

以秦玉海为例,该不该撤下他的摄影作品,显然依据的标准只能是他的作品质量和相关的合同,而非他现在的身份和处境。秦玉海任中国摄影家协会理事,河南省摄影家协会顾问、名誉主席,摄影作品屡获大奖。其《真水》系列摄影作品曾获中国摄影界最高奖项“金像奖”,并在巴黎展出……至少从这些经历来看,秦玉海并非浪得虚名,那么在撤下他的作品之前,是否有必要做一下艺术鉴定,而不是仓促地作决定?

 

更严格地说,是否该撤下秦玉海,也涉及一个法律程序问题,并非谁想撤就能撤。北京地铁站工作人员表示,地铁内投放一个灯箱广告,打完折后,每月在7万元左右。但类似风景区的风光照,摄影作品上标注景区名称和作者名称,投放在地铁灯箱,属于半公益性质的广告,价格在每月万元左右。秦玉海的摄影作品作为一种半公益性质的商业广告,由云台山风景区负责,其实与他本人已经没有太多的联系,无论撤是不撤,都应该按照合同来办事,合同会有“落马后撤下”的规定吗?如果没有,是否构成违约,产生的损失谁来负责?相比于对落马官员的摄影作品该如何处置,尊重契约精神其实更值得重视。

 

官员落马了,其摄影作品该不该“落马”?这之所以成为一个令人纠结的问题,在于我们习惯了权力的“赢者通吃”,习惯了用一种标准来看待官员,以至于权力代表了一切,失去了权力也就意味失去了一切。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的撤下,与当初的挂起,其实如出一辙,犯得是同样的唯一权力至上的错误。换言之,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心平气和地欣赏一名落马官员的摄影作品,权力才能回到它应有的位置。

 

http://news.sina.com.cn/c/p/2014-09-22/135030895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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