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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种黄豆,“复耕需要”不是唯一答案

(2014-08-03 18:53:54)

针对媒体报道的江苏泗洪“铺路种豆”消息,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铺路种豆”事件涉及的部分土地是今年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时发现的违法用地。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国土部门,已明确要求泗洪县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华社7月26日

 

刚刚看到新闻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是网友的恶搞,毕竟“马路上种黄豆”这样的事情太过荒诞。江苏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的回应相当于证实了事情的真实性,只不过与舆论所质疑的“应付国土部督察组暗访”所不同的是,此举乃是被发现违法用地之后的“复耕需要”。

 

事实上,无论是为应付国土部监察组的暗访,还是被发现违法用地之后的纠错之举,说到底都是“五十步笑百步”,没有根本的区别。一方面,违法用地、对耕地所造成的伤害已成不可更改的事实,在地方政府屡屡碰撞耕地“红线”的现实背景下,此举也造成极为负面的示范效应该;另一方面,所谓“复耕”,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是在拆除违法建筑物,还得回复土地原样。在新修好的柏油路上铺层土、种点黄豆,这算哪门子事?而由此带来的隐患是,既然随便铺层土种点黄豆就算“复耕”,那么等督察组一走、风头一过,会不会又“复建”呢?甚至有可能,这种敷衍了事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应付?

 

一句“复耕需要”并不是“铺路种豆”的全部答案。泗洪县交通局长陈庆表示,此次复耕涉及到的121省道是泗洪县境内一条南北要道,相关的改建土地申请已于去年底报到省里,但目前仍在等待批复。为缓解交通压力,当地提前实施了省道改建工程,因此被国土部门督查指出是违规用地。

 

乱占滥用耕地是中央严令禁止的行为,未等批复即开工建设,更涉及严重的违法违纪。对于这么做的法律风险和责任风险,当地政府显然不可能意识不到,仅仅因为“缓解交通压力”,便逆法而行、前斩后奏,说白了就是以一种“生米煮成熟饭”的方式来倒逼上级有关部门接受既定的事实。从其笃定的态度和驾轻就熟的行为模式来看,这种违法行为显然不是第一次,也绝非是泗洪一地所独有的现象。在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对发展的过度狂热以及城镇化建设的某些误区。

 

早在2007年,新华网转载的一篇文章就指出,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已经失去了1500万公顷的耕地,其中大部分耕地是因为城市化、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而被占用的。它们就像一匹无人控制和喂不饱的马,一个全速前进但没有机械师驾驶的“疯狂的经济火车头”,大口吞噬着耕地。而随着近年来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以及“土地财政”的路径依赖,城市对土地的渴求更加迫切。显而易见,在更多的土地就意味着更高的GDP指数和更大政绩的语境下,乱占滥用耕地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符合经济理性的做法。也因此,一些地方政府不惜冒着违法违纪的风险,也要打耕地的主意。众所周知,中国人均耕地不足世界的一半,这种发展模式注定是短视而危险的。

 

真正需要追问的是,与违法用地的巨大破坏力和危险性相比,其所受到的约束和惩戒却显得极为微不足道。以此次复耕涉及到的121省道为例,路都修好,国土部门才发现,并且是“例外督察”,监管远远滞后于违法行为。至于说到问责,当地被查出违法用地,似乎仅仅被要求“复耕”,并无人担责,只是在“铺路种豆”成为舆论焦点之后,当地政府才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问题是,当初做出“未批先建”决策的不正是当地政府?谁是“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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